李春生被提起公诉,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8年,去年底主动投案

李春生被提起公诉,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8年,去年底主动投案
2023年10月24日 15:5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范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0月24日消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李春生利用担任河南省新县县长、县委书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李春生1961年3月生,河南郑州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李春生出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去年12月,李春生主动投案。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1日,同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陈如桂官宣落马。此外,2021年9月,李春生的老搭档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何广平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6月消息,李春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李春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认为,李春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