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春燕 聊城报道 通讯员 耿淑芹 王文雅
连日来,东阿公安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惩治,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盗窃?行政拘留!
4月25日,铜城派出所行政处罚一盗窃违法行为人宋某庆。
现查明,宋某庆先后盗窃两辆未上锁的电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法给予宋某庆行政拘留十八日的行政处罚。
侮辱他人?行政拘留!
4月21日,铜城派出所行政处罚一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贺某云。
现查明,4月20日23时许,贺某云在铜城派出所值班室内无故与值班人员吵闹,在办案区内侮辱派出所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现依法给予贺某云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诈骗?行政拘留!
4月18日, 铜城派出所行政处罚一诈骗违法行为人刘某杰。
现查明,刘某杰多次在餐饮店谎称自己微信被法院冻结,暂时无法付款,拿走菜品后始终未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法给予刘某杰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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