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被逮捕,卖官鬻爵,大搞新型腐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被逮捕,卖官鬻爵,大搞新型腐败
2024年06月28日 18:1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高检网6月28日发布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鹏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信息显示,李鹏新,1960年12月生,山西神池人,曾在青海、内蒙古、新疆三地任职,2005年任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书记,2007年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6年,李鹏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先后兼任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自治区党委秘书长等职,2021年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23年12月,李鹏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6月,李鹏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李鹏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培植个人势力,搞“七个有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车辆司机服务安排;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背组织原则,卖官鬻爵,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腐化堕落;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股权股份等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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