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泰山区确定5宗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方案→

【会议纪要】泰山区确定5宗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方案→
2024年06月29日 11:3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4年6月25日,受区委副书记、区长周鹏飞同志委托,区委常委、副区长房宝玉同志主持召开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3次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和街道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确定:

5宗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方案

同意区自然资源局提报的意见。

上高街道2024-1-2地块(L14-C-02-02地块):该宗地位于泰山区上高街道西张店村,北、东均至上高街道西张店村,南至省庄镇后省庄村,西至省庄镇后省庄村、上高街道西张店村。面积31007平方米(46.5105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地上容积率为不小于1.0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限高24米。按出让起始价30万元/亩组织公开出让,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为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该宗地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按照泰山行政审批项字[2024]35号文件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实施。

邱家店镇2024-1-3地块(L5-01-10地块):该宗地位于泰山区邱家店镇后店村,面积10195平方米(15.2925亩)。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容积率为大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限高24米。按出让起始价28万元/亩组织公开出让,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为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该宗地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按照泰山行政审批项字[2024]37号文件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实施。

邱家店镇2024-1-4地块(L5-01-13地块):该宗地位于泰山区邱家店镇后店村,面积24436平方米(36.654亩)。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容积率为大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限高24米。按出让起始价28万元/亩组织公开出让,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为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该宗地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按照泰山行政审批项字[2024]38号文件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实施。

邱家店镇2024-1-5地块(L5-01-11地块):该宗地位于泰山区邱家店镇后店村,面积10247平方米(15.3705亩)。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容积率为大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限高24米。按出让起始价28万元/亩组织公开出让,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为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该宗地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按照泰山行政审批项字[2023]132号文件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实施。

邱家店镇2024-1-6地块(L5-01-12地块):该宗地位于泰山区邱家店镇后店村,面积12337平方米(18.5055亩)。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容积率为大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限高24米。按出让起始价28万元/亩组织公开出让,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为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该宗地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按照泰山行政审批项字[2023]133号文件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实施。

根据泰安市《关于开展“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泰自资规发[2020]16号)的规定,决定: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以上5宗地分别由上高街道和邱家店镇负责项目建设的履约监管工作,在签定出让合同之前与竞得单位签定《工业用地“标准地”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参加人员:区发改局陈学刚、区教育和体育局赵梁、区工信局庞道耕、区民政局何加松、区司法局张力、区财政局武永明、区自然资源局郑志斌、区住建局唐超、区商务局任建华 、区文旅局谢玉兴、区国资局谢中全、区行政审批局丁大伟、区综合执法局张辉、区房管中心于龙生、区规划服务中心李国栋、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刘德仓、区土地储备中心公衍生、财源街道李传庆、岱庙街道徐刚、泰前街道刘魁、上高街道张晓乐、徐家楼街道张鹏、省庄镇季秀华、邱家店镇马少亮、徂徕镇王妍华、天宝镇宋小兵、化马湾乡张廷强、泰山经济开发区于伟、泰安农高区解文静、汶河新区李兴东

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来源:泰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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