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撕毁群众办事材料,作风粗暴就会反噬自身

公职人员撕毁群众办事材料,作风粗暴就会反噬自身
2024年07月07日 10:2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7月5日,山西省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网传“介休市场监管局干部撕毁群众投诉处理结果”一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核实,目前,纪检部门已介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据报道,当事人郝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在7月4日下午。此前他曾投诉过小区电梯收费过高的问题。4日,他前往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处理结果,并让工作人员打印出来。工作人员称处理结果能否让当事人带走需请示领导。随后,他在该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去找了该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负责人王某。“他(王某)说不能给,并直接当面撕毁了该处理结果。”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说不大也不大,却折射出工作作风的简单粗暴问题,引发了舆情。目前,纪检部门已介入。对王某来说,这真是因小失大。

官网资料显示,该局价格监督检查股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王某为该股负责人。郝先生因投诉过小区电梯收费过高的问题,前来查询处理结果,这是按正常程序办事。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郝先生投诉的小区电梯收费问题,既事关公共利益,也是个民生问题。如果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也是合理诉求,应该予以告知。

郝先生查询到处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算是尽到了告知义务。纠纷发生在能否带走书面打印内容上。如果认为按规定不能带走书面结果,工作人员不妨耐心讲解政策规定,相信是能得到理解的。如果可以带走书面结果,就没必要加以阻止。即便不能带走书面结果,王某也不应该当场撕毁打印出来的处理结果。这既给人的观感不好,也会显得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也许在王某看来,撕掉一张书面处理结果,在自己的权限范围之内,不是什么大事。实际上,工作作风无小事。2024年1月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个别干部平时不注重个人修养,言语恶劣、态度粗暴,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甚至把霸道、专横当作是有魄力、有能力的表现。殊不知,粗暴的背后是有权任性,耍官威对群众缺乏温度,既会破坏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感情联系,也会导致独断专行之下的违纪违法行为。

众多事例表明,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会成为干部形象受损的“滑铁卢”。简单粗暴一时爽,由此引发的舆论反应最终会反噬到干部自己身上,为之承担后果,付出代价。有的在纪检部门介入后,还会被“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出涉腐问题。

工作作风真不是小事,既事关个人品德修为,事关形象素质,也事关对权力的正确认识与运用。不要以为有了点小权力,就可以“我的地盘我做主”,刚愎自用,为所欲为。切不可有权妄为,当心存敬畏,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认真对待群众诉求,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才不会因作风粗暴而“翻车”。

(评论员  徐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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