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讲堂|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医保小讲堂|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2024年09月19日 19:1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于健

近期,齐鲁晚报泰安融媒中心联合泰安市医保局医保中心推出医保小讲堂栏目,为市民普及医保知识,了解医保待遇。

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

1.通过医疗机构端办理。参保人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不需额外跑腿。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参保人员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在非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省认定标准中所需材料,省认定标准内未明确规定的按泰安市规定执行。直接到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申请,并现场填写《登记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保帮扶对象申报门诊慢特病补助的,本人只需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不再要求必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填写《登记表》。

2.通过网办、掌办方式办理。可登录微信或支付宝“鲁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进入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板块,拍照上传电子版材料办理。

3.通过经办机构、基层服务站点等现场窗口办理。可将确诊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送至经办机构、基层服务站点等窗口,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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