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漏洞”不是蜂花三观不正的“挡箭牌”

“审核漏洞”不是蜂花三观不正的“挡箭牌”
2024年11月07日 19:1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近日,有网友发现“蜂花”官方账号在社交平台上转载了一幅漫画,题为《看清什么是真假闺蜜》,运用夸张对比手法和语句,被网友质疑刻意丑化女性。目前此事登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面对网友、社会各界包括舆论的压力,蜂花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此事的公开道歉信:“我们为蜂花账号下近期发布的一篇不当图文内容郑重道歉。此次事件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内容把控以及审核流程方面存在严重漏洞。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启动了全面的整改程序,目前不当图文已删除,并严肃整顿该账号的运营”。

蜂花拿“审核漏洞”当“挡箭牌”,不仅不能服众,也淡化了违法的事实。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有关丑化女性的广告屡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屡禁不止。从颜悦色广告创意被指侮辱女性,到一个名为“五个女博士”的品牌因电梯广告引发关注,再到如今的“蜂花”“看清什么是真假闺蜜”事件。

实际上,丑化女性的广告,属于“三观不正”的范畴,绝不是小事一桩。我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九条第七款规定:“(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三观不正的低俗广告是在挑战法律和道德文明,不仅践踏了广告文化,还造成精神污染。对恶俗广告,有关部门决不能袖手旁观,等闲视之,理应依法清理“斧正”。若涉事漫画被行政执法机关定性为违法广告,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即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可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平台也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若明知或者应知利用其信息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平台有义务予以制止,否则,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之,唯有严格执法,才能让企业不敢再用丑化女性的广告来吸引眼球。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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