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出台山东省第一部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

枣庄市出台山东省第一部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
2024年12月15日 21:1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枣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月12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后面简称《条例》)。

该《条例》特色鲜明,聚焦主要问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政府主导与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村民主体、社会参与进行有机统一,共六章四十条。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强调,制定这部《条例》是枣庄市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法治化的需要,填补了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空白,这部法规的亮点特色主要体现在一是规定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保护机制,强化对重点传统村落的保护。二是规范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保护责任,设计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制度机制。三是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明确保护利用要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四是突出村民的保护主体地位,明晰了村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的各项权利。

近年来,枣庄市深挖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全力助推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枣庄市共有14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34个村落入选山东省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数量居全省第6位。2022—2024年,枣庄市传统村落中累计有69处传统民居入选山东省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总数居全省第4位。2023年,枣庄市山亭区成功申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成为当年山东省唯一入围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城市。

“《条例》是立足枣庄本土实际、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村落长远发展的一项具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的法规,《条例》的出台为我们行业部门科学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我市传统村落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浓厚的地域特色底蕴、鲜明的农业生产特色等优势,积极构建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制度机制。”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厚兴说。

为保障《条例》贯彻落实,枣庄市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五位一体”机制,即一是成立专班,协调资源,监督落实。二是加大宣传,采取普法教育、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向群众宣传枣庄传统村落风貌特色和非遗传承。三是申报认定,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枣庄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并建立枣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四是落实规划,邀请专家指导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摸清家底、微改精修”保障传统村落保护有章可循。五是严格执法,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罚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