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梁莹莹
12月13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
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将各县市区的举报邮箱、电话予以公告。
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5”平台,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
对举报的“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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