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补充等制度功能,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因病因突发事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帮扶。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进一步细化认定条件,将暂不符合救助帮扶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加强日常走访,全面了解其基本生活变化情况,对符合救助帮扶条件的,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各地要加快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动态掌握监测对象家庭人员、收入、财产、刚性支出、政策落实等情况变化,加强风险研判。
通知还要求全面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残、重病人员等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强化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补充等制度功能,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因病因突发事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帮扶。
强化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制度衔接,加强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救助”“先行救助”等政策要求,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要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金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公示公开制度,规范救助对象信息公示内容、方式和范围,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元旦春节前夕走访慰问等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及时了解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温暖祥和的节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前夕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元旦春节期间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进度,可视情先行通过临时救助帮助缓解生活困难,满足困难群众过节需要。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取暖救助,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大对困难群众取暖补助或费用减免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将取暖救助范围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向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拓展,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实际困难,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要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用煤、用电、用气等情况的全面摸排,落实照料服务人及村(社区)责任,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取暖安全。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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