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宣布,2025年1月1日起,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新规提出,执法人员“检查必亮码”,即在检查时,除了亮执法证以外,还要出示“检查码”。同时,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对经营者来说,新规还赋予他们拒绝不合规干扰的权利。
翻看这条新闻的评论区,大多数留言对上海的做法表达了认可、点赞。不难看出,无论是不是企业经营者,对“检查”这事儿都是有感触的。
近年来,一些地区一些领域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24年11月,司法部公布了8起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家天然气输送公司近年来迎检过多,负担沉重。从2021年到2023年,公司每年都接受上百次检查。单是2021年,共迎检326次,接待检查人员5344人次。在前不久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中,有关涉企检查的反馈也是意见较为集中的部分。
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是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者共同的期望。过频、重复、随意的涉企检查,显然与此背离。不合理的“涉企检查”问题已经摆到眼前,各层级也正在着力解决。如何规范涉企检查,让“无事不扰”落地,成为日常?显然,需要形成制度。
上海此番出台的新规打了个样,这项制度之所以被寄予较高期待,首先在于它“刀刃向内”,主动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检查谁,谁检查,检查多少次,往往都是检查单位说了算,自由裁量权较大。上海的新规施行后,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检查计划时,必须科学评估其合法性、合理性。要检查,需提前申请、给出理由。不止于检查计划的制定,在检查频次等具体问题上,新规也做了要求。
检查别人的工作容易,检视自己的工作难。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上审视自己的检查工作,对本系统提出了“额外的”统筹、协调要求,以此实现对企业的少打扰。给自己的工作做加法,给经营者做减法,主动约束自己。
此前,2024年7月,北京全面推行了“扫码检查”监管改革。目前,若行政执法人员不扫码,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企业可在线上平台上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迈出了反向监督规范涉企执法的关键一步。此外,浙江、山西、河北、湖南等多地也开展了扫码检查、反向监督的试点工作。
只有制度给出明确规则,行政执法单位才有清晰的边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市场主体才能知晓自己的权责,有底气、不委屈。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做了很多工作。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企业经营者来说,对营商环境变化的感知都在细节中,当不必要的检查少了,自然可以多花精力在经营上;有了可以说“不”的制度撑腰,信心也会不断生长。
关于规范涉企检查这道“必答题”,一些地方已经在制度建设上迈步求解,其他地区不妨以此为鉴,抄一抄“作业”?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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