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山东网报道,山东朵拉朵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朵拉朵尚电商”)因价格欺诈被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25年7月10日,莱西市市场监管局对朵拉朵尚电商作出行政处罚(西市监处罚〔2025〕302号):没收违法所得8770.51元,罚款27627.1元。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据中国山东网报道,山东朵拉朵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在快手直播间(快手号dl309950205)销售“经典款富勒烯套装”时,主播宣称“其他直播间同款卖400元以上”,实际以178元成交49单,货值8770.51 元——但该套装为普通化妆品,并无其他直播间售价依据,属于《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销售商品”。
这并非朵拉朵尚首次因营销违规被罚,据中国网财经报道,2021年9月,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app直播间宣传“三宝冻干粉”时,因虚假宣称产品含特定功效成分、好评率100%,却无法提供证明。后其下架视频并整改,依据相关法规被处5万元罚款。
2025年9月,中国山东网报道,消费者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其母亲使用朵拉朵尚紫皇后套装后,原本“从未过敏”的皮肤突发严重过敏,经医院检查后确诊为过敏性皮炎,但品牌客服要求“需要医院开具‘护肤品直接导致过敏’的检测报告”,被消费者质疑“故意刁难”。
(综合中国网、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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