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了对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10月20日公布的甬镇环罚﹝2026﹞37号显示,当事人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在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子山路198号实施了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或者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等行为的行为,违反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第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元整(¥15,200.00)。

10月19日公布的甬镇环罚﹝2026﹞36号显示,当事人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子山路198号实施了未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以及未公开有毒有害污染物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6-03-12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6-03-12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陆仟捌佰元整(¥66,800.00)。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为福安药业(300194)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4.15亿元,是一家以研制、生产高科技化学药品为主,集科、工、贸为一体的新型制药企业。
公司现有宁波镇海招宝山街道安平路及宁波镇海澥浦镇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子山两个生产厂区,占地12.8万平方米,拥有国内先进的片剂、针剂及原料药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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