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意见》9月16日起施行。新规划定托管机构开办禁区,地下室、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禁止开办;接触入口食品从业者每年体检并持健康证;严禁借托管名义变相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不得加工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多部门联动监管,对存量托管机构分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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