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拟征收5个村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114万元/公顷

泰安高新区拟征收5个村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114万元/公顷
2024年07月01日 19:1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泰安高新区拟征收5个村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114万元/公顷

7月1日,泰安高新区公布窦家村、洪沟店村、石灰官庄村、邢家寨村、兴隆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汶河产业园道路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拟征收土地位于Ⅲ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114 万元/公顷。

经与各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各村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 15000 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北集坡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各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