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成都路桥曾收到中铁信托出具的《告知函》,因信托计划的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对信托受益权延期兑付,所有信托受益权期限已更改为无固定期限。
1月7日,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路桥)公告,公司于近期向中铁信托发函,要求中铁信托采取法律措施(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向该信托计划的债务人主张约定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以期实现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权益。
随后,中铁信托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诉讼涉及被告贵州省盘州市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红腾公司”)、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红果公司”)、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发”)。
案件涉及被告红腾公司偿还多笔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原告对红腾公司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红果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中国农发在未实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并要求相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具体如下:
成都路桥表示,公司将关注案件审理进度及信托产品进展,采取措施减少潜在损失,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上述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影响。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稳健,不影响正常运营及日常资金需求,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披露。
信托计划购买理由等披露不完整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8月份,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成都路桥合计购买中铁信托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1.56亿份,对应金额1.56亿元。关于该信托计划的购买理由、安全性、流动性等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也未及时披露信托计划及相关信托贷款发生延期兑付、逾期,且年报中关于信托贷款续期的披露不准确;成都路桥2023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将用于购买并代持信托计划的款项列报为预付账款,导致披露的预付账款金额不准确;成都路桥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关于该项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不完整。
早在2024年4月30日,成都路桥发布关于理财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称,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铁信托出具的《告知函》,因信托计划的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现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对信托受益权延期兑付,所有信托受益权期限已更改为无固定期限。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计划本金及部分投资收益尚未收回,公司已就该信托计划逾期兑付的事宜与受托人进行了沟通,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