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3月14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发布“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显示:与中铁信托产生9.62亿元诉讼纠纷。

(上海信托圈)
中铁信托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发生9.62亿元诉讼纠纷!
2025年3月14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根据该公告显示如下:
原告: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起诉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产业集团”),并要求本公司支付优先级合伙份额转让款、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承担原告律师费用支出和本案公证费用等合计962,809,265.31元(约9.62亿元)。
本次诉讼所诉事实经过:2015年11月,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委托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处置公司之前持有的不良资产包。2016年4月,上海瑞威尊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尊晟基金”)定向投资前述不良资产包。2016年7月,中铁信托认购尊晟基金优先级份额。
2018年7月,中铁信托以其为尊晟基金优先级合伙人身份要求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履行收购义务。无锡产业发展集团认为上述收购义务没有足够的事实和法律理由,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并触发了本次案件。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2021)苏02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中铁信托的诉讼请求。
上诉期内,中铁信托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8月,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苏民终4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2021)苏02民初232号民事判决,并发回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案件进展情况:近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苏02民初91号《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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