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润信托向天津远屹发放的贷款已到期,尚未偿还。华润信托向河南希格玛发放的贷款已到期,尚未偿还。

华润信托与远洋资本发生两起贷款纠纷!
3月27日,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和新增案件情况。
其中:华润信托涉及两起合同纠纷,涉及金额合计约8.44亿元,华润信托发放的这两笔贷款均已到期,未偿还!
01
案件1:华润信托发放5.27亿元贷款已到期,未偿还!
原告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华润信托”)与天津远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远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涉金额527,549,249.65元(约5.27亿元),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9日受理。
华润信托向天津远屹发放的贷款已到期,天津远屹尚未偿还。

发行人(远洋资本)为该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北京远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远誉”)系发行人远洋资本的子公司, 持有此案件中另一第三方的60%股权。北京远誉已将其持有的第三方60%股权质押给华润信托,用于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发行人远洋资本和北京远誉作为被告,于2023年9月1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原告要求发行人共同偿付上述案涉金额借款, 要求对北京远誉持有第三方的60%已质押股权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案涉金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为:2024年8月9日, 一审已判决,远洋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已经提起上诉,2024年12月6日收到广东省高院书面审理传票。
2025年3月17日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传票,案件将于2025年3月底开庭审理。
02
案件2:华润信托发放3.16亿元贷款已到期,未偿还!
原告华润信托与河南希格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希格玛”)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涉金额316,505,138.89元(约3.16亿元),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3日受理。
华润信托向河南希格玛发放的贷款已到期,河南希格玛尚未偿还。
北京德颖(为远洋资本下属公司)持有河南希格玛的10%股权,并已将其持有的10%股权质押给华润信托,用于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北京德颖作为共同被告,于2024年7月13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华润信托要求北京德颖持有河南希格玛10%已质押股权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案涉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为: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驳回德颖申请。
德颖提出管辖权异议,2024年12月12日收到管辖权二审通知书, 12月30日收到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驳回德颖管辖权异议上诉。2025年3月已开庭,等待法院进一步通知。
03
“虚胖”的规模,需“减脂增肌”!
华润信托在规模上属于遥遥领先!
截至2023年末,华润信托信托资产规模已达25984.97亿元(规模约2.6万亿),较一年之前接近增长1万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华润信托规模连年创新高,但是利润却大幅下滑。管理近2.6万亿规模,净利润仅15.55亿元,净利润下滑超30%!
据已披露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华润信托实现营业收入35.57亿元,同比增长3.97%;实现净利润15.55亿元,同比下滑32.86%。(这些数据还是合并口径,如果按母公司口径净利润仅有12.5亿元)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3.06亿元;投资收益12.4亿元,华润信托持股国信证券的股权,带来了10亿的投资收益。
也就是说,在规模暴增1万亿的情况下,华润信托净利润却下降了近1/3。
上海信托圈认为:“虚胖”的信托行业需“减脂增肌”,在“减脂”的同时,更多需要“增肌”。
2023年11月,华润信托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华润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风险底数不准确、风险分类不真实;风险抵御能力指标不实、未按规定计提损失准备;违规压降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通道业务压降措施不规范、压降结果不彻底、原状分配信托财产推进处理措施不力;金融同业通道业务未及时压降;管理不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产品净值化管理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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