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辽02破3-3号公告发布,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正式敲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的召开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时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线上召开。
作为重整程序中决定重整计划草案能否通过的核心会议,本次会议结束后,法院将发布本案的下一份正式公告,其内容将直接明确该案的后续走向。
一、当前案件的程序定位:重整成败的表决关口!
自2025年11月28日大连中院裁定受理华信信托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华信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来,该案已完成债权申报与审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核心前置工作。此前法院已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提交期限,至本次二债会召开时,重整计划草案已具备法定表决条件。
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核心使命就是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同步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则专门针对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这是破产重整程序中最关键的表决环节,直接决定重整程序能否继续推进,也是整个案件从“方案制定”转向“方案落地”的核心节点。

二、下一份公告的核心内容预判!
结合破产案件的文书发布惯例及法律规定,本次会议结束后,大连中院将在数个工作日内发布案号为(2025)辽02破3-4号的公告,也就是本案的下一份官方公告,其核心将围绕会议召开情况与表决结果展开,具体包含三大板块:
1. 会议召开的合规性确认
公告将首先载明会议的基本召开信息:召开时间、线上召开形式、参会人员总体情况,包括登记参会的债权人数量、代表的债权总额,以及出资人参会情况,以此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法定程序,表决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2. 各表决组的表决结果明细
这是公告最核心的内容,将按法定表决组别逐一披露表决情况,每组均会明确“人数通过比例”与“债权额/股份额通过比例”两项核心指标: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披露同意对应重整方案的债权人人数占比、同意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明确该组是否表决通过。
|• 职工债权组:披露职工工资、社保等法定债权对应的调整与受偿方案的表决结果。
|• 税款债权组:披露欠缴税款、滞纳金等债权处置方案的表决通过情况。
|• 普通债权组:作为债权人数量最多、受偿关注度最高的组别,将明确披露同意人数占比、同意债权额占比,这也是市场最关注的核心数据,直接反映普通债权人对重整计划的认可度。
|• 出资人组:单独披露出资人对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结果,包括同意股份数占参会出资人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明确该方案是否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每组同时满足“同意人数占比超二分之一、同意债权额(或股份数)占比超三分之二”,方为该组表决通过;各组均通过时,重整计划草案即为整体表决通过。
3. 后续程序安排告知
公告最后将明确下一步的程序走向,分两种情形:
若所有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公告将说明管理人将依法向大连中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法院作出裁定后将另行发布公告。
若部分表决组未通过,公告将披露未通过的组别,并说明后续安排——通常为管理人与未通过组别进行协商,在协商后安排再次表决;或明确管理人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
三、特殊情形下的公告走向!
若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严重分歧,且后续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据《企业破产法》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华信信托破产清算。对应公告将转为“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破产清算”的裁定公告,案件将转入清算处置阶段。
但从国内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惯例以及信托牌照的稀缺性来看,该案推动重整成功的概率远高于清算。
四、后续可关注的公告节点!
除了紧邻的表决结果公告外,若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续还将陆续发布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告、重整计划执行公告、债权清偿安排公告等,逐步落地重整方案中的各项安排。债权人及相关方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持续关注官方披露,也可通过公告中公示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咨询具体事宜。
整体来看,华信信托作为国内少数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信托公司,其重整进程兼具司法程序性与金融行业特殊性,9月末的二债会及后续公告,将成为观察该案最终走向的核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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