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周,密集有P2P平台出现跑路和爆雷事件。昨天和北京互金协会秘书长郭大纲通电话,谈到各大平台都出现了资金净流出现象。诚如大纲所言:P2P网贷全行业余额加起来不过一万多亿,比不上一家头部的城商行。“从金融系统的规模和重要性来讲,并不具有显著性“,但是因为互联网极高的传播性,风险瞬时释放,又通过社交媒体快速发酵,引发行业传染。现在是网贷行业的至暗时刻,信心比金子更宝贵。
事实上,真正合法合规的网贷是不可能发生跑路爆雷事件的,因为每一笔出借和每一笔借款都一一对应,即使发生部分的逾期事件,也仅仅局限在出现风险的这部分,其他部分是不受影响的。极端的情况,即使一半的借款人都违约了,那剩下一半的钱还是能拿回来的。目前行业集中出现爆雷问题的平台,要么从一开始从业者就居心不良,要么就是发生了风险没有出清,企图维护“刚性兑付”的金身,拆东墙补西墙,甚至自融来填坑,不断滚大有毒资产,最后崩溃。
投资人如何鉴别网贷投资?监管要求网贷平台要做到信息充分披露。从投资人的角度看,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认准一句老话“冤有头,债有主”。
先说说“债有主“,网贷平台是信息中介机构,钱是借给借款人的,如果不清楚到底借给谁了,就成了大问题。如果借给了企业,那么一定要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成立时间,借款目的,是否有信息来佐证借款用途等等,这些信息披露的越充分,能够验证的部分越多,风险就越低。如果出借给小额借款人,原理上只能采用大数法则,但有一点仍需要了解清楚,就是借款人的真实利率,这个包括各种费用(服务费用对大额借款不显著,对小额的影响就很大),都要计入借款人的真实利息当中,如果利息超过了36%的红线,那么还款人的意愿就会打折扣,风险也就大很多。过去市场上有很多活期理财计划,道口贷的产品经理测试投了好几个,都发现会存在对不上借款人,或者借款人经常变化的情况,很难做到清晰的“债有主”,这里面出现资金池和发生错配的概率就很高。前天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再次重申下架此类产品,是非常正确的监管策略。过去有投资人批评我,说“道口贷抢标太难,你们也不开发自动投标,技术不行吧“。其实道口贷的技术团队都是国内国际一流大学的理工毕业生,在做应用服务这个层面,我们不输给任何的大公司。为什么不开发自动投标,因为我们始终认为,投资人选择项目的过程,是投资审慎性的重要体现。每一笔投资,那怕只是100元,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为,轻易的将这种权利让渡给第三方,就给了道德风险藏匿的空间。
再说说“冤有头“,一些投资人将网贷平台获得的风险投资,其股东,甚至做过的广告看的很重(媒体过去也渲染上市系,国资系,风投系等等),对平台本身提供的隐性或显性的担保措施很看重,这两个都可能造成很大程度的误判。首先所有机构获得的投资都不是强制公开信息,换句话说在融资发布这件事情上,浮夸(吹NB)不会触发任何法律风险;第二,所有的平台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都是按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第三,平台本身,不管明示或者暗示,或者通过其关联的其他主体,来提供的刚性兑付都是完全不靠谱的,且不说其资本金额的真实性,就是从资本趋利的本性来看,其所撮合交易的余额都是其资本金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怎么可能担的住?第四,一些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对这种担保增信的方式我个人一向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曾经听一位资深银行家说过,这些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和风险识别能力都很弱,其主要措施就是要求借款方提供反担保,反而推高了融资成本。因此,最需要更关注借钱/还钱的主体是谁,为什么借钱,借钱的利息是多少,而不仅仅是投资收益是多少。
风险永远都存在,P2P投资是高风险的投资,将大部分的个人财富放到P2P投资显然不是明智的理财配置,但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一些不合法合规企业的爆雷事件就放弃投资。如果能够做到认清主体,分散投资,即使发生部分损失,综合算下来,P2P的投资收益仍然能够跑赢通胀+无风险收益(50万以下的银行存款或者国债),这其实已经比一大半基金经理表现出色了。
中国经济处在艰难的转型期,叠加各种外部风险,投资人通过自己的每笔投资,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消费升级,支持企业再造创新,支持环境保护,也为我们自己有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家园。P2P是一种社会化的直接投融资方式,这个过程中,借款者通过更充分的信息披露获得信用,投资者通过自己的观察判断鉴别,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完全有机会建立起来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的本质基础并非房子,股票和黄金,而来自每个人的信心,是对创新的信心,对企业家精神的信心,也是每个投资人、每个借款人对自己的信心,比金子还要宝贵的信心。
2018年7月21日
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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