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学习!券商分类评级新规落地!2019券商经营业绩排名同天出炉,业务收入加分初见分晓

再学习!券商分类评级新规落地!2019券商经营业绩排名同天出炉,业务收入加分初见分晓
2020年07月15日 19:48 神棍云大师

财联社(上海,记者 吴丹 覃泽俊)讯,证券公司分类评级新规落地,券商即将正式进入年度“大考”。

7月10日晚间,《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落定,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监会表示,此次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合规、审慎经营导向,二是进一步适应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需要。几乎同一时间,中证协公布了98家证券公司 2019 年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此前的5月22日至6月21日,证监会曾就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9年5月证监会出台《规定》确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后,这是证监会第三次修改征求意见。此前的两次分别为2010年5月和2017年7月。

证监会此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两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合规、审慎经营导向。为更加准确反映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状况,完善对证券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措施的扣分规则,明确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严重失效等情形予以调降分类级别的依据,完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和标准。优化风险管理能力加分指标,促进证券公司强化资本约束,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切实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适应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需要。适应证券行业发展变化,从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财富管理、盈利能力、信息技术投入等方面,优化调整业务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现监管支持证券公司突出主业、做优做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导向。

完善持续合规扣分标准及调降级别依据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明确近年来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处理标准,主要包括:明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及自律管理措施的扣分标准;进一步明确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的扣分标准;明确证券公司被实施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事项的扣分标准等。

具体来看,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母公司合并评价,子公司被采取处罚措施的,按以相关原则予以扣分;证券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被直接采取措施的,按相关原则减半扣分,累计最高扣5 分;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以及纳入合并评价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直接采取措施的,按相关原则减半扣分,累计最高扣5 分。

明确证券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或者没有如实报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及变动情况的,可视情节下调公司分类结果级别。

优化业务发展状况评价指标

具体来看,本次修订优化业务发展状况评价指标,进一步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导向。从营业收入、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信息技术投入等方面,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引导证券公司突出主业,并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主要体现在:

将营业收入计算口径由合并报表口径调整为专项合并口径,突出对证券公司主业收入情况的评价;

在优化投行业务评价方式上,将原先“上一年度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业务排名”指标,细化为两个指标:上一年度承销与保荐收入排名加分和财务顾业务收入排名加分;

在优化资本充足与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加分门槛有所提高,同时引导证券公司强化资本约束;

本次修订还新设了财富管理业务相关指标和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评价指标。

据2019年报看,目前经纪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以及盈利能力三项指标的加分基本可以确定。

本次经纪业务加分只按总收入考核,利好大券商加分,收获2分加分的券商是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中国银河、广发证券、华泰证券。

投行财务顾问单列加分是这次修订中的亮点。获得财务顾问1分加分的10家券商是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国泰君安、开源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获得0.5分的加分的是江海证券、中天国富、东兴证券、中泰证券、山西证券、天风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国融证券、东北证券。

盈利能力指标由于设置了净利润中位数的门槛,意味着净利润在9.26亿以下的券商将无缘加分。根据净利润排名,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银河证券、国信证券将获得1分的评级加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规定》征求意见稿还删除了网点铺设的加分指标,其次,对海外业务的加分有所下降。

经纪业务仅按总量排名

从2009年出台文件至今,经纪业务一直是券商最值得依靠的业务蛋糕。本次《规定》征求意见稿,对经纪业务排名进行了调整,将经纪业务考核指标修改为只按总量考核,同时删去第二十九条中的“新设营业网点”,也就是说,以后券商新设营业部将不再与分类评级结果挂钩。具体来看,本次将原有“上一年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列且营业部部均收入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或者部均收入位于行业前列(两项按孰高分值加分)”指标,调整为“上一年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根据业务排名,经纪业务可获得加分的券商共有20家。其中,国泰君安、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获得2分的评级加分,华泰证券、招商证券、申万宏源、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获得1分的评级加分。方正证券、中金公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财富、兴业证券、东方证券将获得0.5分评级加分。

盈利能力加分兼顾规模

近年来,券商不断加大资本金,同时发力更多重资本业务,监管对于券商资金使用效率做出了调整。具体看,取消原有净资本收益率和成本管理能力两个评价指标,整合为“上一年度净利润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根据中证协最新公布的2019年券商经营数据,98家券商净利润中位数为4.34亿元,中位数以上的为排名前 49 位的公司。

根据中证协最新券商净资产收益率排名统计,东方财富、中信建投、东莞证券、华林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华安证券、广发证券获得1分的评级加分。华泰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安信证券、银河证券、华西证券、恒泰证券、财达证券获得0.5分加分。

加分指标还有这些调整

除了上述三个业务指标调整,《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券商财富管理、机构业务、资产管理、信息技术投入和风控指标做出了一定调整和新设。

新设财富管理类业务相关指标。证券公司上一年度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或者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前述两项按孰高分值加分。

新设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评价指标。即“上一年度代理机构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量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代理机构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量占代理全部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量的比例位于行业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或者基于柜台与机构客户对手方交易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的,分别加1分、0.5分,两项按孰高分值加分”。目的是引导证券公司增强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业务能力。

优化信息技术投入评价方式。将“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排名”绝对数指标,调整为“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投入金额位于行业平均数以上,且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以更好地体现证券公司对信息技术投入的重视程度。

2019年度信息技术投入排名前5分别是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5家券商可加2分。可加1分的券商有中金公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可加0.5分的有东方证券、中泰证券、申万宏源、安信证券、银河证券、方正证券、东方财富、兴业证券、光大证券和长江证券。

优化资产管理收入评价方式。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5名、前10 名、前20 名的,分别加2 分、1 分、0.5 分。

根据业务排名,资管业务可获得加分的券商共有20家。其中,东方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广发证券、申万宏源可得2分的评级加分,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财通宏源、海通证券、招商证券获得1分的评级加分。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天风证券、银河证券、中银证券、安信证券、方正证券、中泰财富、东兴证券、华融证券将获得0.5分评级加分。

此外,本次还调整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加分指标的导向性。

一是引导证券公司更加重视风控指标持续有效性,适当提高主要风控指标持续达标的加分门槛,即“证券公司最近3个、4个评价期内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达标的,分别加2分、3分”。

二是引导证券公司更加重视资本约束,新设“证券公司评价期内风险覆盖率达到130%且净资本150亿元以上、风险覆盖率达到130%的,分别加2分、1分”指标。

引导证券公司更加重视风险管理的全覆盖及风险监测的有效性,新设指标“证券公司实现风险控制指标并表管理、风险管理全面覆盖境内外子公司、同一业务和同一客户信用风险归口管理、各项业务数据逐日系统化采集、各类风险控制指标T+1日计量与报告的,加1分;最近2个评价期并表管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控制流程与业务流程并行运作,及时应对处理异常情形,实现风险控制指标对业务运行有效预警和制约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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