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买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我们所购买的房子都是有产权年限的,可能是40年、50年,或者70年。
那如果是70年产权到期以后呢?房子是不是就不是自己的了?我们又该如何拿回来呢?是否需要交钱呢?
这些问题一直以来都困扰着大家。
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事实上,不少人压根就不知道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这70年的时间到底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产权一般来说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房屋所有权,二是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损毁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而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利。
土地使用权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至于70年如何计算,并非我们所理解的,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而是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房子70年后怎么办?
既然我们所租用的土地是国家的,那是不是等70年产权到期以后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继续拥有呢?
近期,一则关于房子产权的最新消息传出,给不少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8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先作一个原则性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则消息,虽然不代表民法典的最终立法结果,但宅地到期后的续期制度安排思路,基本呈现。
到底要不要缴费?
在草案中,已经明确说明,“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先行的法律法规又是什么呢?
查阅一下目前的法律法规可以发现,主要有《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提到产权问题:
《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土地使用者享有优先续期权;如果不按条件续期,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由此可以看出,关于是否需要缴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减免是否会执行,基本上是等于放宽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
自动续期有哪些方式?
那么,到底是如何自动续期呢?
专家认为,不外乎有四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可谓是万众期盼的,那就是不缴纳任何的费用,自动续期。
第二种,就是缴纳下一个周期的土地出让金。
通俗一点说,就是宅地是国有的,个人享有的是使用权利,上一个使用周期到了,要你交下一个周期的钱。这个方式估计很多人都不会买账,毕竟在房价如此高涨的情况之下,买房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还需要再交一次钱,估计会让不少人寒心吧。
第三种,不缴费但是续期限定期限,比如,下一个使用周期,甚至两三个周期,都免费续,可以通过立法规定相应的免费周期年限。
第四种,到期后按年缴纳租金,基本也就是接近于缴税。
拿国外的房子来说,产权也分为两种,一种是永久产权,一种是租借权。购买永久产权的房子后,房子和土地都会是你的私有财产,但与此同时,房主每年要为此支付很大一笔费用,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税。
而这里的第四种方式,也就与国外的房产税等同。
在这四种处理方式中,目前普遍认为实施可能性最大的就是第四种了。
事实上,小编认为大家完全不需要太在意产权70年这件事情,因为有句话说,“中国新建建筑寿命不超过30年”。
虽然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100年。然而,现实中,国内建筑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
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曾经说过,
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但住房使用寿命只能持续25-30年。
而这一寿命与房子的质量问题息息相关。
与此同时,不少人表示,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大多数的房子不到70年就已经遭遇了拆迁征收等事宜,能否真正居住70年也是个问题。
文章转自:芒果理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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