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威"赢了"!罚了董明珠,就不能放过美的!

刘姝威"赢了"!罚了董明珠,就不能放过美的!
2019年02月19日 10:32 指旺财富

上市公司之间的口水战真是比电视剧还精彩。

格力、美的两家家电巨头,他们的一把手都曾经提前剧透公司业绩。

1月16日的格力股东大会上,董明珠表示:2018年,我们预告要实现2000亿的营收。被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规,随后春节前,董明珠就被罚,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但同样,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在2019年1月12日在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业绩的言论,却没有遭罚。

而董明珠、方洪波两人违规的性质是一样的。

董明珠的闺蜜兼格力电器独董刘姝威,发文质问此前对董明珠的警示函是否是选择性执法。

果然刘姝威,今日2月18日晚间,美的集团就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还有证监局的警示函。

深交所、广东证监局齐出手

美的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收警示函

18日晚间,美的集团发公告称,深交所下发对美的集团的关注函。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于2019年1月12日在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公司业绩的言论,早于公司于1月14日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的时间。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要求公司严格规范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

另外,广东证监局也发警示函。

关于对方洪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方洪波:

经查,你作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在2019年1月12日召开的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的言论,而美的集团在2019年1月14日才发布了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春节前夕广东证监局对董明珠出具警示函

2月1日晚间,广东证监局公布对董明珠出具警示函的决定,称她在格力电器的股东大会上公布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这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规。

内容如下:

关于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董明珠:

经查,你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时间回到1月16日的格力股东大会上,当天,董明珠表示:2018年,我们预告要实现2000亿的营收。我担任两届,实现销售收入9209.8亿元。此后有股东问到2018年实现多少净利润,董明珠表示: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净利润260亿以上。

但是此举引发市场质疑,涉嫌违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分析人士表示:如果较260亿误差较大,那涉嫌误导,如果260亿差不多,那涉嫌提前透露内幕消息。

面对市场关于董明珠是否涉嫌信批违规的质疑,格力电器反应迅速,公司董秘望靖东在当天的股东大会现场解释称,在董明珠透露公司2018年业绩消息时,股市已经休市,所以不构成信披违规。格力电器亦在当晚迅速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收2000亿-2010亿元,实现净利润260亿-270亿元。

闺蜜刘姝威千字文“打抱不平”

春节后开工第一天,2月11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刘姝威发文,质问此前对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的警示函是否是选择性执法,并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有义务向股东大会报告业绩预期做出明确的答案。

刘姝威还提到,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也曾提前在公开场合披露公司2018年业绩,但广东证监局却未给警示函。

“据多家媒体报道:2019年1月12日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在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透露,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再创新高。1月15日美的集团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按照广东证监局发布〔2019〕6号《警示函》,方洪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四十五条。”刘姝威质问如果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而对方洪波的行为不发《警示函》,那么,广东证监局是否选择性执法?

刘姝威与董明珠惺惺相惜,2018年5月15日,她受邀参加格力电器举办的“梦想盛宴”,在朋友圈发图文称“飞抵珠海,与我的闺蜜——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相聚”,半年后,她当选为格力电器独董,年薪12万元。

2016年10月,格力电器收购珠海银隆新能源的议案被中小股东投票否决,董明珠随后以个人名义投资银隆。刘姝威事后公开称赞董明珠投资银隆之后,银隆变化巨大,“既有技术又有一个可以说国际一流的企业家(董明珠),相信银隆会是第二个格力。”

如何评价刘姝威的行为

刘姝威是一个很不简单的女人,当年用600字戳穿了“蓝田神话”一举成名,被誉为中国经济环境的清洁师,为股市的正本清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002年初,蓝田因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问题,造成业绩连续三年亏损,于2002年初退市。

刘姝威被评为中央电视台"2002年经济年度人物"和"感动中国2002年度人物"。

CCTV的颁奖辞称:她是那个在童话里说'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一句真话险些给她惹来杀身之祸。她对社会的关爱与坚持真理的风骨,体现了知识分子的本分、独立、良知,与韧性。

2月12日,距离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刘姝威认为监管部门“选择性执法”仅一天,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的“经济学家韩志国”发长文质疑刘姝威的独立董事职责和素质。

大V韩志国质疑刘姝威不懂独董主要使命,不具备成为独立董事的必备素质,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刘纪鹏则认为,刘姝威不要以“闺蜜”而是要以独董身份来帮助董明珠。

刘纪鹏对刘姝威自称董明珠闺蜜的看法是,“闺蜜一说,实在不妥,不说可罢,外讲不行,尤其是大张旗鼓的高谈闺蜜,则有公开挑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法律之嫌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教授认为董明珠的披露场合确有违规,考虑到是在股东大会透露,并且是在非交易时段内开的会,并且公司当天晚上就正式披露了业绩预告,造成的后果不是很严重,监管部门的处理是给予监管措施,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处罚,“广东证监局的处理没有错”。

汤欣认为,选择性信披都属于违规现象,如果查实其他公司确有这样的事实,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不能因为类似事件没有处罚,就认为处罚不应该,就好比分别闯红灯,其他人闯红灯没被处罚不能构成本人的抗辩理由。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作者:泰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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