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哥打虎” 打假:是流量的狂欢,还是正义的维权?

“松哥打虎” 打假:是流量的狂欢,还是正义的维权?
2024年11月05日 15:31 嗨牛商业评论

在打假领域,“松哥打虎” 和 “灰烬” 等主播引发了广泛关注与争议。他们通过参与打假 “东北雨姐” 等事件走红后,又将矛头指向良品铺子,在企业内 “怼脸直播” 制造话题。良品铺子回应产品合格,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这些打假人的行为究竟是正义之举,还是另有目的?

对于“松哥打虎”这种在未有官方权威结论之前,通过网络直播打假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中国品牌与防伪执法打假协助联盟专家、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贾洪海表示,从当前看,这些打假博主在打假“东北雨姐”、周氏顺发食品、良品铺子等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质疑监管部门几乎成了套路式戏码,也让这个灰色产业已经具备团伙式、产业式操作特征。

此次与“松哥打虎”同行的,还有因曾举报网红“东北雨姐”的打假博主“灰烬”,早在9月,“东北雨姐”就争议红薯粉条的视频中,同时也提到,打假博主曾提出支付30万元就下架视频的和解书。在随后的两天时间里,东北雨姐和两名博主灰烬、大娃针对30万元和解费进行了多轮隔空喊话。

不久前,打假博主“灰烬”曾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藕粉打假,不过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公开发文表示,已经依法对视频中提及的相关产品原材料和成品进行封存,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同时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视频制作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直接作为周氏顺发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法定证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相关机构的检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而在此前,与“松哥打虎”套路类似的“狂飙兄弟”,也通过造假证据等方式,打假某二手车行,并在网上大肆渲染该车行负面。结果因车行老板仍然保留3年前的对话记录,而对“狂飙兄弟”进行了证据反杀。

7月初,狂飙兄弟(戴白帽者)一行人来到济南某二手车商处“打假”的场景

贾洪海认为,当前的投诉举报制度,实际上是让职业索赔人利用制度设计缺陷,隐蔽的敲诈勒索,敲诈不成,“以‘维权’之名、行‘勒索’之实,通过投诉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资源进行牟利。

如今,随着短视频的发展,也给了这些维权者新的牟利方式,即通过短视频扩大影响力,在逼迫企业妥协的同时,也在给带货做准备。

笔者发现,在“松哥打虎”的直播间,已经有了部分货品的售卖。

在贾洪海看来,打假吹哨制度发展至今,真正的消费者投诉[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举报少之又少,基本上就是职业索赔人的狂欢盛宴。

贾洪海认为,正义的形象打假树形象,其真实目的就是开出高价,一些有问题的企业为了保护名誉而就范,根本起不到吹哨人的作用,“反正花钱摆平了,这就是所谓的打假越打越多的原因”。

在业内看来,和传统打假人的谋财方式不同,依靠在短视频上“咆哮式”打假正在形成一种变相的寻衅滋事,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畸形毒瘤。

第一,靠“咆哮式”打假获取流量,正在扰乱市场秩序,甚至社会安全。

以前的职业打假人,为了规避风险,都是靠向法院起诉,通过庭前调节或者消费者权益法的退一赔三等方式,获得相应赔偿。从结果看,至少是灰色的手段、合法的途径。

而“咆哮式”打假的方式,更多的依靠挑拨矛盾来获得短视频流量,从当前的诸多类似打假事件看,几乎都以发生冲突、公安介入等闹剧方式结束,甚至大多数打假人故意在正常经营场所挑起事端,来收获流量关注。

第二,打假人自当“法官”角色,程序并不正义。

即使是正常消费者,在维护合法权益时,也是应该经过司法机关经过判决,根据相关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但在司法机关没有权威定论时,“松哥打虎”根据自己的证据就对良品铺子进行有罪推论,并且在网上进行负面传播,已经不属于正常维权的途径。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松哥打虎”出示的拱北海关的检测报告未加盖 CMA 章,不具备法律效力,按照规定亦不能作为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司法鉴定等方面的依据。

退一步讲,即使良品铺子真的涉及相关问题,也是按照法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不是网红依靠舆论对企业进行全面否定,无限拉踩企业。

第三,“松哥打虎”们的咆哮式打假,引发模仿效应,对企业危害极大。

从“松哥打虎”多次打假过程中,几乎都是相同的套路——“松哥”都会主动与监管部门联系,咆哮式质问主动引发现场冲突,并在社交媒体上持续发声,呼吁公众关注欺诈行为和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多次把市场监督管理局拖入负面声讨中。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不可能只听信一面之词,而是需要详实的调查。而“松哥打虎”的行为,在刻意消耗政府公信力,并引发大众和政府之间的信任关系。

一名不愿具名的监管人士认为, 部分有经验的打假人,会对企业用出具谅解书等方式,向企业索要钱财。看似规避了法律风险,但从另一种角度来说,收钱出谅解书,并且撤销投诉等方式,本质上也是一种犯罪包庇。

此外,一旦这股不正之风刮起来,对于那些中小企业遇上相同的事情,也只能破财消灾。看似为了社会的“打假人”,本质上就是一种新型的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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