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回复监管工作函 解释前三季度营收大涨原因

ST目药回复监管工作函 解释前三季度营收大涨原因
2024年12月03日 20:39 证券时报e公司

在三季报披露后,ST目药(600671)收到上交所发送的监管工作函。12月3日晚间,ST目药披露上述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4年前三季度,ST目药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同比增长44.80%,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13.20万元,同比增长85.28%,公司称主要系母公司和子公司青岛天目山健康较上年同期收入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6403.56万元,同比增长116.98%。此外,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480.52万元、1419.26万元,均同比由负转正。

在监管工作函中,上交所要求ST目药补充披露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相关收入是否属于贸易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等。对此ST目药回复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中药、西药、原料药、大健康产品的销售和商品流通等相关业务。

其中在中药业务板块,黄山市天目山药业有限公司六味地黄口服液销售560.39万元,同比增长133.77%,毛利率同比增长24.11%;河车大造胶囊实现销售179.5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52.25%,实现毛利率34.4%。在大健康板块,母公司临安制药中心第三季度实现铁皮枫斗销售1999.32万元,同比增长769.39%。

在大健康板块,臻庭配制酒、白花蛇草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天目山健康本年度开展的新业务。公告显示,上述产品是公司与青岛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葡萄酒”)共同聚焦大健康产业布局,创新中医药配方在酒水衍生品的生产研发,融合自身品牌文化特色,开展战略合作的成果。在第三季度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438万元和415.67万元。由于臻庭配制酒、白花蛇草水销售业务为新增贸易业务,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2024年5月修订)》应予以营收扣除。

臻庭配制酒、白花蛇草水目前主要在北方市场运营,公司针对新业务建立的销售团队已初具规模,在青岛当地建立了较成熟的销售网络,通过区域性商超、酒店等渠道进行销售,截至三季报累计实现销售1853.81万元,公司有充足的能力和广泛的市场来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

ST目药同时称,臻庭配制酒、白花蛇草水等大健康产品是公司子公司青岛天目山健康主营业务,非偶发的,公司目前在产品的采购、销售、运营方面都有足够的资源来确保该业务的发展,臻庭配制酒、白花蛇草水等业务的利润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应予以扣除的项目。

总体来看,2024年前三季度ST目药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709.83万元,扣除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0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9758.22万元,除此外公司不存在应扣除而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

ST目药提示风险称,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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