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新,受贿1.29亿余元

王一新,受贿1.29亿余元
2025年01月15日 17:32 长安街知事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1月15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一案。

图源: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2005年5月至2023年下半年,王一新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一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一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一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图源:最高人民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新出生于1965年12月,湖北英山人。他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南省、山西省工作,2013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2021年12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22年3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后明确为常务副省长。

2023年12月,王一新被查,去年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

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

道德败坏;

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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