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春和入冬是候鸟的迁徙期,也是非法狩猎案的高发期,近期,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森林公安大队会同属地派出所加大了非法狩猎线索的搜集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
近日,丰台分局森林公安大队获得线索,在张郭庄休闲公园林地和太子峪林地有人拉网粘鸟,经调查,民警掌握了嫌疑人作案规律。10月23日一早,丰台分局森林公安大队会同张郭庄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当场查获非法狩猎嫌疑人李某等4名,起获粘鸟拉网工具。在现场和嫌疑人李某等人家中,民警查获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蓝喉歌鸲、红胁绣眼鸟在内的各种鸟类100只。
目前,李某等4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丰台分局森林公安大队刑事拘留,被查获的鸟类已解救并移交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森林公安民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发现野生动物做到不惊扰、不猎捕,拉网粘鸟是非法狩猎行为,杜绝一切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不要以身试法落入法网。如果发现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110进行报警,共同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家园。
图、视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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