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29日讯(记者 崔陆鹏)近日,网传杭州今年溢价率最高地块被取消成交。11月29日,蓝鲸新闻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找到这宗杭州新晋高价地,据网站显示,前述位于钱塘区的“下沙单元QT010110-16地块”状态已改为“未成交”。
记者随后致电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咨询电话,据接线工作人员介绍,该地块获得者为自然人,根据规定,自然人不能参拍杭州市的住宅用地。
在土拍现场中,这位洪姓自然人出价果断、坚决,也给业内留下深刻印象。”杭州某民营房企相关负责人表示,另一方面,这也是杭州不多的自然人拿地。
11月20日,杭州土拍,“下沙单元QT010110-16地块”吸引业内广泛关注。“一方面该地块64.55%的溢价率,为杭州土拍市场今年以来最高,也给当下市场注入一剂强心针。
“当时他拿到地,业内都挺意外的;这两天听说被叫停,大家也挺意外的。”据某杭州代建类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地块公告的竞买资格要求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也就是说,没有资质的人,是无法参与土地竞拍的。”
以目前情况看,这位洪姓自然人并不符合前述资质的获取要求,他又为何能参与到此次土拍中?
“资质审核是在竞拍结束后进行的,所以出现了这次情况。”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透露,早期郊区个别地块有自然人拿地情况,比如2019年的临安区於潜镇区05-22地块,但这次下沙地块公告的竞买资格要求中没有包括自然人。
蓝鲸新闻也在该宗地块的出让须知中找到这一条说明,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
到手地块被“收回”,该洪姓自然人为本次土拍缴纳的5423万元保证金是否能收回。
根据出让文件,不具备资格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使用保函参加竞买的,要求兑付保函),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
据其他媒体报道,该洪姓自然人报名成功后又参与竞拍,最后以自然人身份竞得土地,因为违反了竞拍的资格规定,保证金已经被没收。
“将资格审查后置的设定本身就是违规的,资格审查应当在竞拍前,而不是先竞买后审核资格。”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介绍,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4.4.5条中明确规定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1)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2)编制、确定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4)编制出让文件;(5)发布出让公告;(6)申请和资格审查;(7)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8)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9)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10)办理土地登记;(11)资料归档。
王玉臣认为,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10.3条受理申请及资格审查之规定,当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出让人应当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为无效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才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对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本身就不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拍挂活动。
前述杭州民营房企负责人则向蓝鲸新闻透露,杭州对于土地拍卖的资格审查一直是后置。
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看来,作为竞买的自然人来说,既然支付了5423万元的保证金,足以说明了自己对这次拍卖的诚意和决心,和其他竞买人竞拍后拒绝履行违约是有严格区别的。所以,如果仅以此为由没收保证金,对这位自然人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
截至发稿时,该自然人并未就拿地、退地、保证金公开发表任何观点。
对于该地未来是否继续出让,前述接线工作人员称,要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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