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5日讯,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哈尔滨富德恒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志坚。
决定书显示,哈尔滨富德恒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未能及时更新私募基金的备案信息;二是未能妥善保存基金材料;三是私募基金关联交易制度不健全;四是未严格履行投资者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程序;五是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规定。施志坚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哈尔滨富德恒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对施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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