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17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中审众环在庚星股份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其他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东、江旺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0,188.67元,并处以660,377.34元罚款;对林东、江旺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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