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居民举报线索,反映在彩虹湾某小区内有一户住房,厨房间用作卧室出租,客厅也被隔成两间卧室用于出租,涉嫌群租。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行动,到达现场后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且针对在现场并住在厨房的租客进行了询问了解,成功锁定相关身份信息、微信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并随后约谈了产权人,最终确定二房东张某为本案当事人。
执法检查当日,房子正在办理退租,张某在一周后将房屋腾退给产权人并改正群租违法行为,起初她认为违法行为已经整改无需承担责任,不愿出面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多次跨区执法,前往张某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寻找。找到张某后,向其传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张某认识到自身问题,承诺不再从事群租行为,并接受了行政处罚。群租违法行为因其隐蔽性,让执法人员办案困难重重。有的二房东让执法人员吃闭门羹,有的在执法人员检查时整改事后又立马返潮,有的甚至直接“消失”。但是,违法必受罚,规范经营才是正途。此次案件的成功查处,展现了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的工作态度,在住房租赁市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树立了执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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