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评定结果已出,影响很大!

年终评定结果已出,影响很大!
2024年12月03日 19:07 三剑客

剑客楚 三剑客

有句谚语说,编筐编篓,重要收口。

年底到来,没有比年度考核更重要的事了。

按说,这是个好事。但是,好事多磨。对很多官兵来说,也是个闹心事。

文|剑客楚

| 剑客大唐

编辑|剑客山风

中尉军官小朱,就是其中这一个。他今年各种活没少干,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年度考核达优。

改革以后,年度考核的结果,对官兵影响很大。

一是影响奖励工资的发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根据明确的考核等次、标准条件,从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作风纪律等方面,对干部和军士分别进行考核评议,评定称职以上或不称职等次,作为发放奖励工资的依据。

经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军士和其他人员不享受奖励工资。

军人爬冰卧雪,每一分钱都拿得不容易。因为年度考核评价,导致不能享受奖励工资,这个影响是很大的。

二是影响待遇等级晋升。新军官制度下,军衔等级突出政治待遇,职务层级突出工作待遇,待遇等级突出生活待遇。也就是说,军官晋升,包括军衔、职务和待遇3种,每一种都很重要,直接关系切身利益。

军官每一个军衔,对应若干待遇等级区间,如少尉对应19至17级,中尉对应18至15级,上尉对应17至14级,少校对应16至12级,中校对应13至10级…在每一个军衔等级内,即使职务没有得到晋升,满足一定的任职期限与条件,待遇等级也可以晋升。

按照规定,尉官的晋升期限为3年,校官的晋升期限为3年以上。

不要小瞧待遇等级。

根据有关规定,上一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可以享受提前半年调整待遇等级。

三是影响年底评功评奖。很多单位都在执行这样的规定,军人立功受奖的,上一年度考核必须为优秀。

目前,军士退役安置已经实行全国统一的量化赋分规定。以与官兵关系最大的三等功为例,按照标准个人获得平时三等功,每次计10分。

在“一分定终身”的退役安置中,10分意味着什么,官兵心中自有答案。如果由于年度考核没有达优,导致丧失获评三等功的资格,损失太大太大。甚至可能与心仪的单位失之交臂,直接影响后半辈子的生活质量与家庭幸福。

四是影响军人晋升调职。军官晋升调职,规定必须先成为后备干部、获得技术职称资格等。而要想成为后备干部或获得技术职称资格,上一年度考核必须为优秀。有的晋升调职,直接明确基本资格条件为年度考核达到规定等次。

可以这样说,新军官制度对晋升调职的规定和条件越来越严格,年度考核达优,是军官晋升调职绕不开的槛。

年度考核达优,一边是太重要,一边是太难。

根据有关规定,军官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考核权限范围内当年参加考核的同类别同衔级军官总数的50%。

由于年度考核达优对军官十分重要,这50%的比例看上去多,实际上少。

打个比方,中尉军官小朱面临调整上尉,上尉对年轻军官成长成才非常关键,年度考核该不该给优秀?给了优秀,如果没有调成,明年继不继续给?单位类似小朱这样的,不止一个,优秀该给哪个…

由于达优的愿望过于强烈,小朱最终没有沉住气,找战友打听了一下。没想到,得到的结果让他心里堵得慌:

一是同批的军官有三个,达优的指标只有一个。虽然小朱每季度平时考核都是优秀,但年度考核却没有达优。

二是这次达优的军官,干的活并不比小朱多。

三是年度考核的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的,并没有公示。

其实领导的想法,小朱也能够理解,首先年度考核并不是谁干的多就该给谁,规定只说了应当通知到个人,并没有要求进行公示。而如果评优一直给一名同志,也确实不利于整体单位的团结。

所以,小朱想,有一些不成熟的思考和建议,仅供商榷:

一是加强群众评议。年度考核,是军官重大利益事项,也是部队敏感人事事项,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

二是加强谈心交流。年度考核的过程,对单位来说,价值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通过年度考核,广泛开展谈心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结,树立正确导向,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进行公开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修正)》第11条规定:考核军官,应当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根据军官基本条件和军官考核标准、程序、方法,以工作实绩为主,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作为任免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告知本人。

年度考核主动告知本人,是法规规定的。

四是增加优秀比例。年度考核结果,与军官利益事项挂钩过多,容易损害团结,激化矛盾。建议上级进行梳理和明确,从法规化、制度化的角度,进一步统一和规范,防止基层使用过度,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部分级别干部积压较多,比如一个单位上尉干部10个,而中尉级别只有两个,但同样比例进行评优,上尉级别竞争压力较大。

适当增加优秀比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缓解和解决这个问题。

五是明确政策制度。一是明确平时考核优秀的比例。新颁发的《现役军官考核暂行规定》,只明确了年度考核优秀率不超过50%,对平时考核优秀率没有明确。二是平时考核的作用有待增强。平时考核优秀、称职、不称职,对军官的影响不够明确,导致普遍重年度考核、轻平时考核。三是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如何挂钩,目前仍是政策制度的模糊空间。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像小朱那样,平时考核都是优秀,年度考核却不能达优,导致考核评价机制不能形成闭环,这种尴尬应该避免。

有句话说,知人才能善任,考准才能用好。相信随着改革的推进,军人的考核评价机制会越来越完善,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将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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