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PM2.5浓度实现“九连降” 去年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超九成

江苏PM2.5浓度实现“九连降” 去年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超九成
2023年03月30日 12:10 新华报业网

3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江苏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江苏PM2.5浓度实现“九连降”,去年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超九成,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稳定在Ⅱ类。

江苏生态质量评价连续第二年为“二类”

根据报告,2022年江苏评价空气质量的PM2.5PM10、二氧化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0%、7.0%、13.8%,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持平,臭氧浓度同比上升6.1%,其中PM2.5浓度达到31.5微克/立方米,实现2013年以来“九连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79.0%。江苏酸雨平均发生率为4.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降水酸度略有减弱,酸雨酸度基本持平。

水环境状况方面,去年江苏2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1.0%,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65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6.0%,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太湖湖体水质稳定在Ⅳ类;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稳定在Ⅱ类,115个长江支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2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86.4%,同比持平;主要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3.9%,同比上升6.0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88.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三类面积比例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状况方面,2022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一般风险监控点监测结果显示,江苏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91.2%的点位污染物含量低于风险筛选值,超风险筛选值点位比例为8.8%,但均未超过风险管制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7.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声环境状况方面,江苏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4分贝,同比升高0.2分贝。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7.6%,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87.5%,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6分贝,同比降低0.3分贝。

报告还显示,江苏连续两年生态质量评价均为“二类”,保持“基本稳定”。13个设区市生态质量指数均略有增加,无锡、徐州等10个市达“二类”。

今年是新一届省政府履职第一年,报告还回顾了过去5年工作。2018年以来,在地区生产总值连跨3个万亿元台阶的同时,江苏PM2.5浓度下降31.9%,优良天数比率提高4.6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提高21.8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全面消除;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5年保持Ⅱ类,115个长江支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提高26.7个百分点;太湖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下降28.7%、8.7%,连续15年实现安全度夏,生态环境质量创新世纪以来最好水平。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江苏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级。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认为江苏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在全国率先实现排污口排查省域全覆盖

江苏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2022年,省委常委会会议1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18次研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省两会等均对此作出部署。省政府对21项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挂牌督办,通过约谈大气环境质量下滑严重地区负责人进一步压实责任。

江苏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2022年度1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3411件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交办正有序推进;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2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去年,江苏对4个设区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对9个设区市创新开展专项督察。

治污攻坚去年持续全面推进。围绕增蓝天,江苏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完成重点治气项目1.68万项,组织637家排放大户开展友好减排、深度减排,基本完成江苏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淘汰7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围绕保碧水,江苏持续抓好长江污染治理“4+1”工程和“十年禁渔”任务;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已实施治太重点工程246项,总投资超130亿元,太湖蓝藻水华平均面积、最大面积分别下降10.3%、46.8%。在全国率先实现排污口排查省域全覆盖,长江、太湖流域排口整治率分别达90.6%和86.5%。

围绕护净土,江苏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扩大至4180家;推进农田排灌系统和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全年改造标准化池塘超40万亩;推进农村污水综合治理,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15.6万台(套),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5万户,治理率提高到42%;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443项。江苏正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9个设区市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2022年,江苏继续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分别增至31个、8个、12个和9个,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达24.06%和64.3%。江苏已完成80%县(市、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发布江苏首批生物多样性红色物种名录、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江苏物种数更新到6903种,较上年增长857种,部分濒危鸟类达到全球最高种群数。江苏还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监测、评估、核算和交易体系,下达省以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4亿元,省级下达水环境区域补偿资金3.89亿元。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快

去年,江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江苏生态环境标准制定计划(2018-2022年)超额完成,累计发布标准64项、另有41项标准待审发布,生态环境法地方标准体系更加完备。江苏发布全国首个省域“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年实施894个重点项目,投资860亿元。江苏已累计建成154个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绿岛”项目,惠及3万多家中小企业。监测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江苏168个工业园区建成266个水站、396个标准气站、344个VOCs组分站及6973个空气微站,数量全国第一。近海智慧监测船“苏环监001号”正式入列,填补了江苏生态环保领域海洋重大装备的空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围绕“双碳”工作,江苏稳步推进“碳达峰八大专项行动”,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通过创新绿色金融政策,扩大“环保贷”范围,江苏累计发放贷款303亿元,推出“环保担”产品,帮助企业融资超75.6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

江苏持续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去年淘汰煤电落后产能3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5065万千瓦。围绕推动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全年否决劝退污染重、能耗高的项目100多个、总投资近500亿元,关停退出化工企业165家;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40.8%、48.5%。运输结构得到持续强化,江苏水路铁路货运量、集装箱公铁联运量、铁水联运量、内河集装箱运输量同比均大幅增长,建成港口岸电设施4726套,去年江苏靠港船舶累计接用码头岸电用电量占长江全线省份港口岸电用电总量超50%。

2023年,江苏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左右,优良天数比率80%左右,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89%左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不低于64.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编辑: 纪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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