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基金亏损起诉讼,为什么你成功了我没成功?

买基金亏损起诉讼,为什么你成功了我没成功?
2024年02月22日 10:29 炼金术学堂

我们常说: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投资的过程中亏损者常有

但是亏损之后起诉讼可行吗?

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则民事判决书。

一位投资者50万元购买了某只公募基金,不到两年亏损超30%。于是这位投资者将代销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最终被法院驳回。

有网友提出疑问:

投资理财不都是自负盈亏吗?被驳回不是很正常?

但是,还真有诉讼成功的。

此前裁判文书网公布过一起基金理财纠纷。

杨先生在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只偏股基金,最终亏损幅度达37%以上,杨先生也是将代销银行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杨先生自行承担经济损失70%的责任,被告承担了30%。

出现不同判决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在于——投资者适当性

再具体一点主要有三点:

投资者是否对风险有了充分的认知

  • 一方面,如果投资者已经是“老手”了,多次进行过投资理财活动,那么就具备基本的风险认知能力。
  • 另一方面,投资者在投资理财之前,都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购买的产品不仅要符合评估等级,而且要在风险评估等级生效的日期内。

如果投资者本身已经对风险有了充分的认知,那在这个风险之内产生的损失应当自行负责。

金融机构或工作人员是否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做到了充分的提示

根据“九民纪要”第74条:“金融产品发行人、销售者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过程中遭受损失的,金融消费者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的“适当性义务”其实指的就是:

1

销售人员在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之后,推荐合理的、不超出这个风险程度的产品给客户。

如果是在柜台购买,那么这一系列行为都会有录音录像作为佐证。

但是很多有经验的投资者,都会在手机APP上自行购买,而APP上都有规范的购买流程,在购买的过程中每一步都会提示到位。如果自行在手机上购买,这就不算销售人员的责任了。

2

在投资者的投资产品出现大幅下跌之后,尽到提醒的义务,以便投资者可以及时止损进行赎回。

投资者的损失有多大

购买的基金如果没有进行赎回,实际上不能算是产生了损失,因为收益还在变化。当然,即使是已经赎回产生了损失,也要参考以上两点再进行判断。但如果尚未赎回,一般是不能要求赔偿损失的。

最最重要的一点是:需要确切的证据。

所谓“谁提出谁举证”,没有相关证据佐证,是不能认定责任归属的。

比方说在第二起案件中,之所以代销银行负担了30%的责任,一方面是因为在投资者的基金大跌一年以后才进行提醒,另一方面就是在卖基金时没有进行录音录像。

因此,投资者投资基金有亏损不是不能诉讼,但是能否诉讼成功要看直销或代销机构有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以及举证的证据是否充分。

对于投资者来说,如何正确止损

1、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要有清楚的认知,一旦发生变化就要调整投资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

2、如果已经出现了下跌,要根据市场形势进行判断,是否要进行赎回。销售人员虽然有提醒的义务,但不能代替投资者做决定。

3、在购买基金和后续持有的过程中,对每一步保留相应的证据,如果金融机构没有尽到义务,需要维权,那么证据至关重要。

总之,作为投资者,我们对自己的投资产品应该多加关注,不能直接丢给基金经理就不关注了。所谓“买者自负、卖者尽责”,投资者既要监督金融机构是否尽责,也要做到对自己的每一笔投资“心中有数”。

来源:Visa财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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