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复口误?大数据时代,我们的隐私真的安全吗?

李开复口误?大数据时代,我们的隐私真的安全吗?
2020年09月16日 11:35 功夫财经

作者:关不羽     来源:功夫财经

9月12日晚,李开复在演讲中谈及创新工场在2013年投资旷视科技的经验时表示,创新工场曾帮助旷视科技从美图、蚂蚁金服拿到大量人脸数据。此言一出,立刻捅了马蜂窝。

相关企业的反应强烈。

蚂蚁集团、旷视科技官方微博当晚做出紧急回应,蚂蚁集团官微表示“蚂蚁集团从未提供任何人脸数据给旷视科技”;旷视科技官微于21点23分发博称“不掌握,也不会主动收集终端用户的任何信息”。

随后,李开复亦紧急在21点09分通过微博做出说明,称演讲中发生“口误”,旷视科技是为合作方提供AI技术,数据存在合作方客户服务器中,不涉及任何数据的共享与传输。

然而,解释、道歉都无法回避公众对个人数据信息安全的紧张感。

那么,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真的在裸奔吗?如何理解“数据为王”对互联网技术发展的重要意义呢?

01

三李之祸

近年来,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大型车祸现场”发生了三次,巧合的是,惹事的三位大佬都姓李。或许未来的中国科技史上可以用“三李之祸”记载这段充满争议的岁月。

第一次是2018年李书福发言引出的“马化腾看你微信”,后来被澄清是误解。

第二次是同年李彦宏被指讲了“国人不在意隐私”,被证实为夸大。

第三次就是李开复这次失言。

三李的身份都很有份量,砸下的雷当然也很有当量。这次李开复砸得蚂蚁紧急出面澄清,也算是砸出了最高水平。

大佬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言”,公众的紧张感也被节节推高。甚至有人编了“马云天天看你账户,马化腾天天看你微信,这日子怎么过”的段子,这当然有些过度了。我从不担心马云看我的账户,那仨瓜俩枣有什么可看的?我倒是很想看看他的账户……

当然,玩笑归玩笑,互联网时代的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确实是一个值得严肃对待的问题。但是,过度担忧搞得什么也不敢碰,也会造成失去享受科技红利的损失,真正的问题在于搞清楚风险从何而来,如何防范。

02

大数据技术并不可怕

这一领域最大的误解可能是把大数据采集和个人隐私泄露之间的混淆,其实对正规企业的大数据采集是不必担心的。

大数据技术的核心价值在于“大”,具体到个人化的隐私数据在这一技术领域其实没有什么价值。即便是马云的个人淘宝账户在大数据中也不过是一块拼图的碎片,和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没什么区别,更何况我辈凡人?

仅仅掌握数据信息谈不上是技术,数据一直都有、一直都很大,有用吗?没用。

大数据技术之所以是一种技术,关键在于对庞大的数据进行专业的处理和分析。而这一技术的应用过程,必然包括对数据进行“非人格”化的过程。

为什么说这个非人格化的过程是必然的,因为应用大数据技术的是计算机,这个算力惊人的工具也只是个工具,它擅长处理的是数据,而不是复杂的感情、人格。

比如说,马老师爱吃臭豆腐可以写到八卦新闻里,我爱吃臭豆腐就不算个事。那是因为写报道、读报道的都是人,对观察对象有人格化的要求。

但是搞一个“中国爱吃臭豆腐的人群分布”的大数据分析,马老师爱吃臭豆腐和我爱吃豆腐就没有什么区别。爱吃+1,不爱吃-1,就是个数字罢了。

因此,在大数据技术领域,个体信息必须被分解为各种数据项,最后的结论也不存在个体人格的识别度——那对企业没有什么用。比如每年“剁手节”之后公布的各地区消费倾向,只需要宏观数据。

当然,大数据计算也可以应用到个人。根据你的消费信息精准投放广告之类的,很多人会觉得不舒服,总觉得光缆那头坐了个人似的。这种敏感心理很正常,毕竟是新的技术应用,需要适应过程。

但是,我们都知道给你推广告的不是人,而是机器。和其他大数据应用一样,机器分析数据的过程就是信息粉碎重组的过程,也是一个非人格化的过程。

比如你经常逛情趣用品商店,那么机器给你推的就是那些了。机器不会对你的行为做出感情和道德判断,情趣用品也好,教辅材料也罢,在机器看来都是一样的性质——都是数据罢了。

所以,不要担心企业的大数据技术应用真会让你裸奔,机器对条顺盘正、前凸后凹没有鉴赏能力,它只看得懂“01010110……”

企业正规的大数据技术应用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这不代表没有“裸奔”风险。问题出在了源数据的泄漏和非法利用。

在没有非人格化处理之前的数据是含有大量个人信息的源数据,如前所述这些数据封闭在计算机的系统进行分析处理,并不会危害到个人隐私权。但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得,那就是个大麻烦了。轻则骚扰电话不断,重则身份盗用,造成重大损失。

但是,隐私泄露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早在网络时代之前,个人在公共生活中就不可能完全匿名的。

银行可以查你个人账户、证券公司掌握了你的交易记录、宾馆有你的个人信息……这些企业都有能力检索客户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和互联网企业掌握的源数据没有本质区别。

只不过到互联网发展到大数据时代,握有大量源数据的互联网企业一旦出现漏洞,那么后果会比此前要严重得多。这就好比银行集中了财富,抢劫银行造成的财产损失必然比分散的打家劫舍要严重得多。

但是,不能因为这种风险去关闭和限制银行业,个人也不可能因此放弃使用银行系统。而是要求银行提供更好的安保系统、承担保护财产的责任,实际上现代银行业也是这么做的。银行被打劫的损失不仅不能转嫁给客户,而且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的道理,我们可以把掌握大量源数据的互联网企业视为“数据银行”,互联网企业有义务保护个人和企业的隐私数据,无论何种原因都要承担数据泄露的后果,承担合理的赔偿义务。

让企业承担保护数据安全的合理义务,与其互开发利用大数据的权利相对等,这正是未来法制健全的方向。但是,义务分配和监管范围要合理,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03

法律与监管要在合理范围

著名民法学家王利明指出的,“隐私权主要是一种精神性的人格权,虽然可以被利用,但是其财产价值薄弱”。

即便在大数据时代,个体隐私权的性质并没有本质上的变化,正常的企业大数据使开发并不涉及到侵犯隐私权的问题,也不应该是法律监管的重点。只要符合个人和企业双方合意的自愿原则,就应该允许企业合法使用大数据。

如果法律在这一领域过度干预,结果是很糟糕的。这方面欧盟相关的法律限制就是很好的反面例子。

在网络上关于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讨论中,经常会提及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也颇有热心人士要将其引入中国。

然而,GDPR及其前身1995年制定的《计算机数据保护法》存在的弊端、引发的严重后果,却是热心人士绝口不提的。

《计算机数据保护法》设立了严苛的行业标准,导致行业门槛过高,动辄违规的流程管制更让企业望而却步。

结果导致本土的投资者和互联网企业对个人业务裹足不前,经历二十年发展后,欧洲本土的互联网企业已经被美中拉开了距离——互联网领域国际排名二十强中竟无一欧洲企业。to C业务完全被中美互联网企业占领。

在本土企业绝收的背景下,《计算机数据保护法》升级为长臂管辖的GDPR后,欧盟立法机构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变本加厉地提高监管标准。

“2000万欧元罚款或4%年度全球营业额中取高者”、所有数据采集都被纳入隐私权范围、要求企业对其全部供应链负责,让互联网企业陷入了动辄获咎的处境,还要承担极大风险。

结果2015年条例通过至今,已有数百家互联网企业撤出了欧洲市场,严重影响了欧洲人的上网便利。

更为严重的是,如此严苛的监管环境下,只有行业巨头才有资源应对GDPR强加的巨大风险,这也意味着弱小的欧洲本土企业彻底失去了成长的空间。

这一结果极为讽刺,GDPR的出台被宣传为针对美国互联网巨头,却成了经济学理论的经典案例:对某一行业的管制措施在短期内损害行业内全部企业,但是由于大型企业对这种损害具有更强的承受能力,因此管制措施的长期后果有利于大企业垄断市场,而增加的成本最终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GDPR的“窒息式监管”不仅不值得模仿,而且是互联网立法的深刻教训。遗憾的是,动辄高喊“加强监管”的我国公众也很少意识到“最严法律”、“最强监管”并不等于最合理、最有效。

良好的法治在于兼顾效率和公平。GDPR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过度管制导致互联网产业发展失败的欧洲,却被一些国内评论者视为这一行业的法治典范,只能说是荒唐。

事实证明,高速发展、结构复杂的互联网领域不适合以设置准入门槛抑制竞争,复杂的流程管理也没有效果。人为提高互联网产业的集中度,以强监管模式形成变相的垄断格局更是危险之举。

相比GDPR的强监管模式,美国过去采取的、以集体诉讼的民事司法为中心、不断积累案例的模式更有利于企业和消费者。

遗憾的是,目前美国在这一领域也有走向欧洲模式的趋势,以罚代赔的巨额收入对政府而言是很大的诱惑。然而,由此衍生出“周瑜打黄盖”的心照不宣,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有鉴于此,中国在互联网隐私和数据安全方面的立法,应当慎而又慎。

04

对技术进步的理性乐观

整体而言,对大数据技术、人工AI等技术进步,不要盲目悲观。

人类社会的进步总是伴随着风险,汽车发明后道路交通事故增加了,飞机发明了才有了航空安全,火药诞生了战争的惨烈程度大大提高。如果只看技术进步的副作用,前途总是一片黑暗。

然而事实是,新技术带来的副作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贡献相比,总是后者远远大于前者,否则新技术也不可能被普及。

技术进步整体上总是增进人类福祉的,这是无数历史经验所证明的。其中的关键作用是市场和企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是为了赚取利润,而利润总是源于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提供了某种便利。

这种便利和风险之间的权衡在市场中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这就制约了企业经营的方向总是向善的。

某宝是靠大家去购物才能兴旺发达,鹅厂要靠大家去娱乐才能生意兴隆。

马老师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去翻看你我的账户,小马哥也不会关心你是喜欢肉番还是耽美,企业的正当经营不会对财产价值薄弱的隐私权有什么影响的——除非你是隐私可以卖钱的公众人物,否则大可不必对企业正当经营中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疑神疑鬼。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企业管理中出现的纰漏,让源数据流到不法分子手中,这确实非常危险。

总之,我们已经进入了互联网发展的新时代,大数据、人工AI将伴随我们未来的生活,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

是笑对未来,还是忧心重重,是个人的心态,无可厚非。只不过杞人忧天也不会让我们变得更幸福、更安全,对技术进步保持理性的乐观才是健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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