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公安立足辖区实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全力守护好沅陵一江碧水。12月31日,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30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二酉乡洪树坪村酉水流域非法电鱼。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联合二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缴获电箱3台。通过调查获悉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满足口腹之欲,用自己从网上买来的电瓶、逆变器制成简易电鱼设备,多次开船前往酉水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
经审讯,赵某某对自己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渔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审:粟林媛、张月、舒莎
二审:邬晓兰
三审:吴峰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