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夺得央视广告标王 只交了一个月广告费就被迫中止

王思聪夺得央视广告标王 只交了一个月广告费就被迫中止
2016年06月15日 17:15 互联网金融评论

P2P眼下已是风口上的猪,被鼓吹起来了之后,现在又面临如何安全着落的问题。目前,全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全面铺开,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新措施打击业内违规行为。“大治”之下,互金广告也受到猛烈冲击。

在央视2016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大会上,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耗资3.69亿元夺得央视广告标王。据其董事长王思聪透露,本来与央视签署了一年的广告合作,已于今年1月初被迫中止。

央视标王“折戟”,或因e租宝的东窗事发所累。2015年,e租宝通过病毒式传播,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平台突然崛起,到12月份被经侦介入之时,e租宝平台的待收金额高达7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90万。在e租宝非法吸存资金的过程中,声势浩大的广告宣传无疑在客观上起着推波助澜的“帮凶”作用。

e租宝之后,互金广告遭受严查,一时间所有P2P平台的相关广告在电视台全部下线。重压之下并不意味着互金广告被“一刀切”,不过互金机构和宣传阵地都要更加审慎,“用事实说话”。

具体包括:

1、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诈、误导投资人;

2、要在显著位置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3、广告里要说明白,金融产品的名称是什么?属性是什么?本质是什么?不得遮遮掩掩;

4、保证广告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不能在广告里自我吹嘘。

北京地区对金融广告提出了更具体的规范及要求,以下七大内容被视为禁区:

1. 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内容的广告之前,有关部门许可了吗?如果没许可或与许可不相符,不许发。

2. 不能在广告里说“保本”、“无风险”、“保收益”,明示暗示都不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统统不能出现在广告里。

4. 不许对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做虚假宣传,不行欺骗和误导投资者。

5. 不能夸大产品的优势,不能片面宣传,只报喜不报忧,必须拿事实和数据说话。

6. 不能在广告里使用不真实或不准确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必须说真话。

7. 广告中不能出现《广告法》、《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金融管理等相关法律规范中明令禁止出现的内容。

此外,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需要为违法金融广告承担的法律责任也首次被明确。

讲真,这时候还“恋战”广告营销的,胆儿是有多肥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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