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有房,户口在老家的注意,新规下3类土地将升值,波及2.8亿人

城里有房,户口在老家的注意,新规下3类土地将升值,波及2.8亿人
2020年08月25日 23:14 蓝白爱吃方便面

昨天写了一篇文章,跟大家聊了“人户分离”的现状。

所谓的“人户分离”,指的是: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说白了,就是外出上学、打工、做生意的人,多年拼搏后,很多人在城里有房,在家里有地,户口还在老家,一年到头回不了老家几次,人、户、房处于长期分离状态。

这些人到底有多少?

统计数据显示:2019 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2.8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36亿人,占总人口的近17%。

2.8亿人,其中绝大部分还都是青壮年,外出人口的规模,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大。

如果你正属于“城里有房、家里有地”的人,有一条土地方面的新规要注意,家里的土地可能要增值了!

什么新规呢?

从今年1月1日开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始全国推行。

2020年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集体土地入市,对“人地分离”的家庭来说,意味着什么?

目前,6亿农村低收入群体,他们的财产性收入只有3%,宅基地、集体经济资产、农民住房的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是重要增收渠道。

举个例子,在重庆,38个“三变”试点村共盘活集体土地资源3.1万亩、闲置农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体经营收入突破10万元。

一句话:以后,闲置在家的土地,增值渠道会越来越多。

这部分土地有多少?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蔡继明表示,目前农村常住人口不足城镇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二,但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约19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城镇建设用地两倍以上,其中70%以上是宅基地,相当一部分处在闲置或粗放低效使用状态。

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1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将会焕发“第二春”。

在集体土地入市的新规下,农村3类土地可能会增值。

1,一二线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

我们应该明确一点:集体土地入市,农民究竟能获得什么收益?

举个例子,今年7月,北京市第一批、全国首个市场化入市的集体土地长租公寓项目——北京南三环集体土地租赁项目成功入市。

有别于其他土地获取,村集体和企业在集体土地入市上属于“双赢”局面。

房企前期只需投入建设开发成本,节省了土地获取的成本,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了租客的租金成本。

而村集体则会在保底租金收益的基础上分享一定的超额收益,既保护了村民的基本利益,又让村民有机会共享市场的增量红利。

这个链条中,房企、村集体、农民全部获得了收益。

这个收益从哪里来?当然是从租金中折现的,如果是人口常年流出的三四线城市,市区里遍地都是空置房,房租低廉,租金当然无法给农民土地提供增值收益。

因此,只有人口常年流入的一二线城市,比如深圳、杭州、宁波等地城乡结合部土地才有价值,这些地方的集体土地入市后,才能给“城里有房、家里有地”的人群带来收益。

2,农村老家在长三角、珠三角的,土地也会升值。

我们把集体土地入市的思路“由点及面”,不光是一二线城市周边土地会增值,城市群、都市圈同样也是一个道理,长三角、珠三角就是其中的典型。

目前,在长三角城市群中集聚的人口达到了15401万,占全国人口的11%。据预测,到2030年长三角地区将会有4座城市人口超过1000万。

珠三角也是如此,2017年珠三角经济区常住人口达到了6150万,GDP总值达到了75710亿元,人均GDP则达到了12.46万元。

在2019年,佛山GDP迈入万亿俱乐部,广东全省GDP突破10万亿,全国尚属首次。

如果你老家的集体土地处于长三角、珠三角,未来入市后,享有的经济附加值自然也会更高。

3,集体土地已经先行先试的地区。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会享受到美味,第一个先行先试的城市、地区,当地集体土地的增值速度,也肯定会领先其他区域。

在2019年,16个城市入围了租赁城市试点,包括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时隔一年,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宁波、青岛、南宁、西安又入围了第二批租赁试点城市。

这些城市会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集体土地入市,用于租赁房的建设,如同上文提到的北京模式一样,村民、集体、房企都能获得收益,租客能获得租金低廉、稳定的居所,可谓是一举多得,曾经荒废的土地,也会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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