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家庭来说,最重要地财产,莫过于房子了。
央行今年发布过一份城镇家庭资产报告,有两个亮点,都跟房子有关。
1,城镇居民家庭资产以实物资产为主,占家庭总资产的八成;而实物资产中,74.2%为房产,户均住房资产187.8万元。换句话说,家庭持有的房产占家庭总资产的比重高达59.1%,接近六成。
2,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拥有率达到96.0%,有一套住房家庭的占比为58.4%,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占比为10.5%,户均有住房1.5套。
这说明什么?
别看现在很多人嘴上再硬,身体还是很诚实,大家都把积蓄变成了房产,如果真的像网上遍布的“房价大跌”、“鬼城遍地”、“房子够40亿人住”等等论调,怎么可能有这么多人买房子呢?
因此,对父母而言,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家庭最重要的传承,就是把房子交到子女手中。
很多朋友觉得这事挺容易,无非是改个名字,爹妈的房子给自己,天经地义的事。
但这事其实没那么简单。
一般来说,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法:买卖、继承、赠与。
用买卖的方式,如果房子满两年,不管是不是名下唯一的住房,会免除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如果房子产证满五年,还是唯一住房的话,那么增值税和个税都会免去,只需要交契税。
用继承方式,只需很少的登记费,没有其他任何税费,费用最低,但有一个前提:只有被继承人死亡,法定继承人才有权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单这一条,就很麻烦,只要父母还在世,就没办法按继承方式过户。
用赠与方式,不需要缴个税和增值税,但需要缴纳契税。
显然,因为只能离世后才能过户,继承这种方式可以排除在外了,剩下的就是买卖和赠与。
如果房子给子女是用来自住或出租,以后大概不会转卖,看起来似乎“赠与”这种方式最靠谱,不用像房屋买卖方式一样考虑增值税的支出。
问题就出在直系亲属赠与房屋的“契税”上。
正如上文所说,很多人不理解:凭什么自己爹妈给的房子还要交税呢?
不止是你我有困惑,央媒《经济参考报》11月10日发文表态称:个人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应减免契税。
理由有二。
1,税负不平衡。
赠与方基本上可享受各税种的免征优惠,但是受赠方除了两种例外情形需要缴纳契税,根据税法规定契税税率1%-3%,对于没有取得现金的受赠方而言,在目前高房价的情形下将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2,税负不公平。
只有房产所有人过世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取得房产不征收契税,而房产所有人生前无偿将房屋权属赠与直系亲属却没有契税优惠,这两种情形造成了税负不公平。
央媒的意思很明显,这笔钱收得不合理。
说白了,父母过世了,房子给子女就不用交契税,生前无偿赠与反而需要交这笔钱,这有点不公平。
《经济参考报》是由新华社主管主办的报刊,创刊于1981年,是中国最早的全国性经济类报纸,同时也可以说房地产市场的“风向标”。
笔者认为,这件事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如果是新房、二手房的正常买卖,契税该收就收,没有任何问题。
从2021年开始,新的契税法就要实施了,按以往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契税优惠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些涉及到楼市流动性、普通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征收,已经实施多年,收起来也合情合理。
第二,房屋赠与,尤其是直系亲属的房屋赠与,很大程度上属于“家事”,收契税值得商榷。
正如《经济参考报》今天发的评论文章所说,取消契税有两大好处。
1,减免这一环节的契税符合税收政策的一致性,并且可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只要赠与人意愿表示明确,可以避免房产所有人过世后的家庭遗产纠纷
2,更重要的是,可以减轻受赠人的纳税负担,客观上能够激励受赠人更好地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笔者觉得,在央媒的呼吁下,未来几年,我们不妨期待一下,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手续、流程会越来越简便,费用也会越来越低廉,无论对独生子女家庭,还是对掏空“六个钱包”买到房子的刚需族,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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