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试点10周年!财政部部长“吹风”,央媒:回归居住属性

房地产税试点10周年!财政部部长“吹风”,央媒:回归居住属性
2021年01月10日 22:07 蓝白爱吃方便面

很多朋友总是问我,房产税什么时候能出来,其实这是个误区,从2011年算起,房地产税试点至今,已有10周年了。

在2011年1月27日,高层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与此同时,重庆发布《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随后,2011年1月30日,上海房产税征管细则出台,并锁定首批房产税征收对象: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名句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正是有了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大众才期待试点范围能扩大到全国。

我们来梳理一下时间线。

在2013年11月,高层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在2015年,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立法规划。

在2018年9月7日,房地产税法被列入69件第一类项目之一,按市场预计,在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的五年之间,房地产税法应当完成立法或提请审议。

然而,2019、2020连续两年时间,并未出现房地产税法的审议安排,所以我们看到2020年的房地产税没有实质性进展,只存在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范围内。

到了2021年1月份,正是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满十周年的时间。

很多人会纳闷,为什么有了这两大城市的试点经验,房产税却迟迟无法向全国铺开呢?

说来话长,原因有二。

1,现在房产税的征收力度,有点“不痛不痒”。

以重庆为例,过去10年,先后8次提高房产税起征点。

2011年是9941元/平方米,2012年是12152元/平方米,2013年是12779元/平方米,2014年是13192元/平方米,2017年是13941元/平方米,2018年是15455元/平方米,2019年是17630元/平方米,2020年是19587元/平方米。

在2021年,起征点已经上调到22106元/平方米。

之所以反复提高起征点,就是为了缩小“覆盖范围”,尽量不伤及刚需,但换个角度来看,征税覆盖面肯定偏窄。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姚玲珍曾总结:重庆市个人房产税调控面窄、税率较高,上海调控面广、税率较低。

上海仅对增量住房征税,尚不涉及对存量住房征税。重庆则侧重于对高端住房征税,覆盖了存量独栋商品住宅。

免税面积标准也不同,重庆每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上海也以家庭为单位,但按人均60平方米扣除。

归根结底,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力度,低于市场的预期。

2,真正的房产税开征难度太大。

不光是技术上的原因,还要触碰不少群体的利益。

小产权房、房改房、集体住房要不要纳入?京沪广深和小县城的人口、库存、房价千差万别,如何区别和划分?各个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早就已经占了大头,如果开征房产税,钱没收上来多少,影响到房地产市场怎么办?

很多人觉得好不容易花钱买了几套房养老,本来还想着能跑赢通胀,没成想还要交税,当然不乐意,更多人觉得,从欧美、日韩等国家的情况来看,房产税并没有起到遏制房价上涨的作用。

然而,在房地产税试点十周年之际,财政部部长发了一篇文章“吹风”,很有代表性,又重新燃起了大家的期望。

前段时间,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文章中谈及了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事实上,对于房地产税的表述,在去年11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财政部部长刘昆也做了相同的表述。

这个表态,是什么信号?

蓝白认为,在房产税连续几年没有进入立法规划的时间点,在重庆上海试点房产税满十周年之际,财政部的权威表态,意味着房产税的推进脚步不会停止。

非但不会停止推进,既定的时间表也不会发生变化,按既有安排,是在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的五年之间,房地产税法应当完成立法或提请审议。

而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如果2021年房地产税没有大的突破,那2022、2023这两年就非常关键了,等“七普”数据出炉、全国房屋联网水到渠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即便后年、大后年不会开征,至少可以先提上议事日程。

其实,大家看央媒报道近期的风向,就能明白房产税“试点扩围”,甚至“全面开征”,都只是时间问题。

我们来看两篇报道。

在去年底,新华社曾发文指出:除了增加供给、新房限价之外,楼市调控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更多地关注住房流向,加强对持有环节的调控,让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或许能收釜底抽薪之效。

在1月9日,《光明日报》发文评论:政府部门的政策“组合拳”,有利于改变住房租售体系结构,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尤其有助于解决新市民的居住问题,推动城镇化发展。对于增加整体住房供给,抑制投资和投机,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进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都具有积极影响。

这两篇文章, 无一例外都提及了四个字:抑制投机。

大多数人并没有开征房产税就能“降房价”的期待,也没有把房产税当成楼市调控的“灵丹妙药”,但是,对那些助推房价的投机客来说,也只有房产税试点扩围,加大征收力度,全面开征,才能使房子回归居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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