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

重磅!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
2021年07月02日 15:15 好房金服网

7月1日,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目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建设目标,并提出了四大工程共十四个方面的建设要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性问题

1、公共卫生体系亟待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强,医防协同不充分,平急结合不紧密;

2、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等短板明显;

4、中医药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提出到 2025 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大工程

那具体从哪些方面来达成这一建设目标,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四大工程。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这一工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是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并对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控机构、地市级疾控机构、县级疾控机构需要具备的相应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具体的建设目标上,提出要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要求各地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第二是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重点地区,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以及对其他地区的第一时间驰援能力。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的综合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保证充足的设施建设、医学设备、实验室等,并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要求各地方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各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积极引导地区内医疗机构、疾控 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第三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所需综合功能,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能力。强化相关设施建设,针对不同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各地要加强相关建设、维护所需的资金保障,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相应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

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并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 100 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第一是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依托医学水平突出、 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相关领域“卡脖子”问题,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创新技术孵化基地、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最新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第二是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 2023 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 2025 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第三是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遴选建设 120 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鼓励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的县域 120 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第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每省份支持 1 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 1 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

第二是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每省建好 1 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 30 万的县至少有 1 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 30 万以下的县至少有 1 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第三是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第一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建设 30 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第二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建设 35 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第三是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建设 50 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第四是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遴选 130 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第五是名医堂工程。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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