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资不抵债破产重整

沈阳机床资不抵债破产重整
2019年08月19日 16:43 羊城派

文/羊城派记者 戴曼曼 实习生 谢蔼乔

一笔441万元的贷款,或将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昔日行业巨头沈阳机床(000410)公告称,已经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美庭线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也将于8月2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修改为“ST沈机”。值得留意的是,这距离沈阳机床去年3月1日正式复牌“脱星摘帽”仅有1年零5个月。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

8月18日晚,沈阳机床公告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美庭线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沈阳机床清算组担任沈阳机床管理人。

据悉,7月12日,美庭线缆以沈阳机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沈阳机床进行重整。

据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显示,经法院查明,美庭线缆为沈阳机床供货,截至今年5月,沈阳机床拖欠美庭线缆货款441万元,经催收仍未支付。沈阳机床表示美庭线缆对其享有的到期债权属实,企业资金短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对美庭线缆的重整申请及提交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对进入重整程序表示同意。

公开信息显示,沈阳机床成立于1993年5月20日,于1996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控股股东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有控股的上巿公司。

《民事裁定书》显示,沈阳机床近几年持续发生亏损,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告。企业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美庭线缆对沈阳机床享有到期债权,依法可以作为申请沈阳机床重整的主体。沈阳机床系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重整能力,可以成为重整对象。美庭线缆申请沈阳机床重整,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沈阳机床公告,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最新公布的业绩预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亏11亿元-14.5亿元。

控股股东同样面临重整境遇

8月18日晚间的公告显示,沈阳机床将于8月2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修改为“ST沈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值得留意的是,此前沈阳机床就曾因2015年、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股票自2017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简称“ST沈机”。

此后国家八部委下发综合改革方案,沈机集团宣布将持有沈阳机床29.39%的股份收益权转让给建行铁西支行。一系列“止血、输血、造血”三位一体的综合措施作用下,一直到2018年2月27日晚,公司才发布公告称自3月1日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沈机”变更为“沈阳机床”。

不过,彼时帮助沈阳机床“脱星摘帽”的控股股东沈机集团自身也遇到了麻烦。今年7月12日晚,沈阳机床就曾发布公告称,其控股的股东沈机集团债权人沈阳金利剑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以沈机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申请沈机集团重整。

截至公告日,沈机集团持有沈阳机床24.91%的股份,如果债权人对沈机集团的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沈机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7月19日晚间,沈阳机床再度公告称,控股股东沈机集团于7月19日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沈阳金利剑润滑技术有限公司以沈机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提出对沈机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

来源 | 羊城派图片 | 唐志顺责编 | 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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