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案

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案
2024年04月25日 12:13 羊城派

近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案。

2023年4月1日,邓某花999元在某游戏交易平台向黄某购买了游戏账号及相关装备。2023年4月2日,黄某在邓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通过腾讯QQ“找回密码”找回账号并绑定回其手机号码,致使邓某无法登录,之后,平台和邓某均无法联系上黄某,邓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黄某返还款项999元。

梅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与黄某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达成购买游戏账号及相关装备的协议,该协议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依法有效。黄某收取款项后,将交易角色和装备找回,构成违约,应向邓某承担违约责任,现邓某要求黄某返还购买款项,依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黄某被判退回货款。

文|记者 丘锐妮 通讯员 钟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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