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丸有“毒”,小心!90后男子非法运输、贩卖精神药品三唑仑,获…

药丸有“毒”,小心!90后男子非法运输、贩卖精神药品三唑仑,获…
2024年06月24日 18:42 羊城派

麻精药品即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统称,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非医疗目的滥用此类药物就是吸毒,非法贩卖即为贩毒!90后男子因运输、贩卖精神药品三唑仑,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1年,证人陆某发现郑某在QQ群中售卖麻精药品,遂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向郑某求购“日医工0.25mg”药品,并告知其购买该药品的目的是替代冰毒使用。不久,郑某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陆某寄送“日医工0.25mg”药品11粒,并收取1390元。后公安机关在郑某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日医工0.25mg”药品23粒,另在陆某住处查获药品11粒。涉案药品均检测出三唑仑成分。

据了解,三唑仑是一种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和松肌作用,长期服用极易导致药物依赖。该药品的催眠、麻醉效果比普通安定强数十倍,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迷药。

龙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非法贩卖、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三唑仑,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综合被告人郑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现判决已生效。

龙华法院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毒品的范围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精药品,中国法律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精药品。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贩卖毒品方式更为隐蔽。

龙华法院法官提醒公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添加未知社交账号,谨遵医嘱合理使用麻精药品,切勿在没有明确医疗用途的情况下服用或为他人代购含有麻精成分的药品,以防陷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文 | 记者 李艺戈 通讯员 王佳淑 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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