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户银行维修资金:存储利率由“统一”改为“可调整”

广州专户银行维修资金:存储利率由“统一”改为“可调整”
2024年07月05日 12:37 羊城派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广州市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7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2020年3月,广州市住建局印发实施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35号)。市住建局方面表示,目前,该文件已实施满四年,有效期将于明年届满;同时,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影响,银行存款利率多次下调,《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利率确定方式等内容,需结合目前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管理很重要

对比新旧两份文件可见,修订变化的主要内容有:

关于存储利率的修订,《办法》删除了统一利率及算术平均值计算维修资金存储利率等规定,改为维修资金存储利率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政策、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等相关规定;如遇利率政策或自律约定发生变化,维修资金存储利率可以调整。

同时,《办法》还有两处修订突出了保障维修资金安全的重要性。

例如新增了第十三条的“资金安全”。该条规定了专户银行出现重大安全风险事件或者经营状况恶化影响资金存放安全的,市住建局可以采取停止该银行的维修资金业务,取消其专户银行资格并解除服务协议,及时收回已存储的全部维修资金等措施。

《办法》还新增第十四条“特殊情形”。该条规定了如发生或可能发生所有专户银行均不能履行服务协议约定的资金存储相应义务的特殊情形,市住建局可以采取《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规定的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临时专户银行、存储利率和服务期限。临时专户银行的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另外,“服务协议”方面还新增了维修资金分配的方式和时间、利率调整机制等内容。

文、图|记者 陈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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