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落实国家东西部协作发展,11月13日,佛山南海法院与贵州省黔东南雷山法院共同签订《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携手探索建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机制,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南海法院与雷山法院共同签署《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协议》 通讯员供图
根据《协议》,双方将协同开展跨省碳汇替代性修复合作,建立涉碳案例交换分享机制、法律适用交流机制。南海法院将充分发挥集中管辖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的职能作用,与雷山法院共同探索在环资破坏案件中以森林碳汇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方案,加强碳汇司法实践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将办案成果和创新成果,转化为优质司法服务新产品和生态保值增值新能量,为深化司法碳汇领域东西部合作探出新路子。
此外,两地法院还将在开展普法宣传、研讨涉碳案件的前沿性基础理论与新型法律适用、准确把握相关纠纷案件的特点和执法司法思路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共同提升专业化执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合力构筑守护生态文明的坚实屏障。
黔东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辉,佛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炯,南海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选才,雷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能,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冯定坚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活动。
文、图| 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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