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力推动工程建设跑出“加速度”,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从服务企业出发,应用现有政策,经严格审核,首次完成对辖区内一重点建设工程的延长连续作业时长行政许可审批,在政务服务改革上取得了新突破。
罗湖作为深圳市最早建成的高密度城区,城市空间紧凑,楼邻间距小,建筑施工项目大多紧邻民宅,施工噪声扰民现象时常发生。随着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深入推进,如何在保障居民权益的同时,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成为城市生态治理管理的重要课题。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核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对于满足以下情形的施工单位,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连续作业时长:一是已经依法取得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二是近30日内无居民有效投诉;三是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且上一次中午或者夜间作业期间场界噪声符合相关标准,或者已与周边居民签订《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谅解协议》。满足上述条件的建设工程,由原来申请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天,到可以延长连续作业不超过30天,大大提升了施工单位的作业灵活性和项目推进速度,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时间窗口。
此次获得延长连续作业时长许可的项目,是辖区内的重点民生工程,其建成后对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品质、提升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了解到项目建设存在工期客观需求后,罗湖管理局对该项目投诉情况及现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安排专人指导施工单位提交延长连续作业时长申请,最终依法作出同意延长连续作业时长的行政许可决定。
本次审批的顺利完成,在充分考虑民意的前提下,为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进度提供了有力支持,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同时也是罗湖管理局在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方面的重要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支撑。
下一步,罗湖管理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更多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以高质量生态治理水平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 | 记者 李艺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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