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人新知 | 一条带编码的鱼引发生态思考

潮人新知 | 一条带编码的鱼引发生态思考
2024年12月13日 16:02 羊城派

最近,一位浙江台州的朋友在垂钓中钓到一条带着编码的黑鲷鱼,当他把这条鱼放上社交媒体,引发了一场热议——这其实是一条科研机构增殖放流的鱼,而这种科学放流绝不等同于一些民众常做的“放生”。

专家还提醒,不要特意去捕捞带编码的放流鱼,因为这会干扰科研数据,影响科研结果;也不要随意去做放生的事,因为在不明确生态环境的情况下这样做,有可能是在杀生。

网友公开的一条有编码的鱼 (网络图片)

增殖放流鱼每条都有“户政信息”

在江河里钓到带标识的鱼其实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因为我国近些年来每年都会进行大规模的鱼苗增殖放流活动,因此如今在野外生存的鱼中已有很多带标识的鱼。

目前用于水生生物的标记技术已有许多种,既有较为简单的物理和化学标记技术,也有复杂的生物学和分子标记技术,也有荧光色素标记法、金属线码标记(CWT)法、PIT标记法、内锚标记法等几种常用技术。

这些标识有些明眼可见,有些也可能是植入鱼体内的芯片,表面上并看不到。但只要通过相应的解码,就可从中读取到关于这条带标识的鱼的详细“户政信息”,包括它的品种、年龄以及它是何时从哪里放流,甚至它的父母是哪条鱼可能都能查到。

比如这次被钓上来的这条黑鲷鱼,身上的标签写着“浙海研C50”,就说明它是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增殖放流项目中的鱼;

早前长江生态公益基金会组织的公益认捐活动中放归长江的中华鲟,身上也有打上认捐人的专属PIT码,这个编码通常是认捐人及家人的身份证号或者其他特别有纪念意义的编号,作为某一尾中华鲟的“电子身份证号”。

这些标识通常都可与这些鱼相伴终生,一旦发现这种鱼,就要明白它们都是“有身份的鱼”,不要随意进行捕捞。

在全国放生鱼日,中华鲟被爱心人士放入长江 图/新华社

每年6月6日已成为我国的“全国放鱼日”

近年来,生态环境的改变,造成渔业资源逐渐衰退,生态平衡不断遭到破坏,增殖放流只是一种增殖渔业资源、修复渔业生态环境的有效举措。除了增殖放流,我国还在积极建造人工鱼礁、设立休渔期和禁渔区等,采取各种措施使海洋生态得到保护和恢复。

科研人员通过合理地、科学地增殖放流,不仅可以更好地了解野生鱼的生长情况、洄游路线等信息,还有助于恢复野外环境下的生物多样性。

比如一些濒危鱼类仅仅依靠自然生长是很难恢复野生种群数量的,这便需要通过科学增殖放流来帮助其恢复。通过分析一些正常回捕的带标识的放流鱼的数量等信息,还可以了解野生鱼的生活习性以及人类的渔业活动对野生鱼类的影响等。

同时,通过一些有组织的公益放流活动,也可以引起广大民众对野生鱼生态问题的关注,从而达到保护自然生态的目的。

自2021年6月6日,“长江有鱼”公益项目在武汉建立起首个公益放流站后,目前我国至少已成立9个公益放流站,旨在发动社会公众有效参与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引导民众放生,防治水生外来物种的入侵。如今,每年6月6日已成为我国的“全国放鱼日”。

要科学放流,不要盲目放生

科学、合理的增殖放流与一些随意而为的放生活动并不是一回事。因为专业人士指导下进行的增殖放流,首先都要明确六个问题:放什么?放多少?放多大规格?哪里放?何时放?怎样放?不仅要科学地确定物种,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增殖放流活动。

根据2009年3月24日我国农业部发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须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才能开展。

增殖放流前,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

还要遵循物种生活习性,严格执行相关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放流物种也强调应是本地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此外,科学放流还要根据物种生活习性选择适宜季节,放流的“姿势”也要科学,要尽可能贴近水面放流,杜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等不文明放流方式。有条件的可以利用滑道等设施,减少苗种因水体冲击而造成损伤。

一些不能随意放生的物种

一些不科学地放流、放生,却可能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比如一些杂交鲫鱼、杂交鲤鱼、杂交鲟鱼等品种一旦放流野外,很可能会造成自然水域鱼类基因混杂,令本地种出现退化,甚至可能由于其杂交优势而导致该地区其他物种数量减少。

一些外来物种的任意放生,则可能造成外来水生物种的大规模入侵,给我国水域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健康。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流域的非洲鲫鱼(罗非鱼)如今已在我国珠江形成了自然种群,繁衍后代,甚至占据了珠江。

此外,巴西龟、牛蛙、小龙虾、福寿螺、清道夫、雀鳝等外来物种,也已在户外变得常见。这些外来物种的主要危害是排挤有益种类,降低生物多样性,是可能给我国自然水域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毁灭性打击的。

所以,专家一再呼吁:盲目放生可能导致“杀生”,倡议大家要进行合法、合理的科学放生。

原文载于《羊城晚报》2024年12月13日A9版

文 |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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