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纪检监察”通报,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原委员、市公安局黄圃分局原局长陈敬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黄圃镇党委原委员、市公安局黄圃分局原局长陈敬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敬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官不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经营网吧、旅业、赌博游戏机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敬韶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敬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丨记者 张德钢 通讯员 李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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