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医保局印发了《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珠医保〔2024〕104号),《通知》明确延期1个月调整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基数上下限。
据悉,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计算,缴费基数上限为197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月;202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按照2022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577元计算,缴费基数上限为2273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46元/月。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2024年,珠海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连续三年均按照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计算,2023年、2024年累计为企业减负约24亿元,大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此外,2024年7月,珠海市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一级医院报销94%、二级医院报销93%、三级医院报销92%,其中统账结合退休人员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至95%,并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提高至3%(含生育保险0.5%)。同月,珠海市印发了《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大幅提高珠海市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包括扩大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大幅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调整后职工基本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50万元,扎牢多层次医疗保障网,解除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
文 | 记者 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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